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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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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规定和规划,管理和指导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公证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和司法鉴定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区医患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工作。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全面总结“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把握队伍思想脉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动态分析、宣传引导、谈心谈话等机制建设,及时消除队伍中的迷茫思想、模糊认识和错误倾向。同时,加强纪律教育,细化干部行为规范,健全纪律执行机制,坚持严格监督,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注重预防在先,认真开展常态化的提醒警示、抓早抓小,鞭策、约束干警职工廉洁自律、洁身自好,以铁的纪律带出一支铁的队伍。

(二)不断健全依法治区工作体系

完善依法治区领导体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工作。

(三)深入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将中央、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常抓长效工作作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首要任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常态化组织理论学习。扩大宣传发动,继续强化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内容的宣传,充分调动各司法所、“法律明白人”等深入村(社区)开展形式各样的社会面宣传,真正使宣传下沉到村(社区)和群众中去。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大走访摸排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规范律师辩护代理,严格执行备案和报备制度,不容丝毫松懈。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

认真做好“七五”普法验收工作。突出法治实践,抓法治宣传品牌创建,推动法治建设上水平。强化执法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加强地方法治文化建设,创作更多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服务”行动,深化“以案释法”工作,曝光身边案件,教育警醒群众,组织策划好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强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强化12348江西法网宣传和运用。积极与法院对接,就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工作机制进行研究,加强与看守所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援助力度。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序进度完成各项办案任务,优化案件结构,加强案件评审次数,加大经费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组织律师坚持参与访前法律服务,持续提升信访案件化解力度。

(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

充分总结“和事佬”调解室工作经验,在全区推广建设“和事佬”调解室,持续推进“所所对接”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数5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49人,下属二级单位公证处全额事业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36人,公证处0人。其中:在职人数36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3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02.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9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56.48%,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上年结转(结余)收入566.9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43.52%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02.93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263.9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63.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2.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8.2万元;项目支出3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8.7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4.29%;社会保障和就业48.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1%;医疗卫生支出25.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735.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6.45%,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1.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9.91%;社会保障和就业48.2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6.56%;医疗卫生支出25.91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3.5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若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本级1个所属预算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3.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56万元,增长36.15 %,原因是20194月司法局新增在编人员12人。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部门所属政府采购总额88.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5万元,信息网络购建2.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5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部门共有车辆3辆(编制数3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部门所属各单位绩效目标设置如下: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二级项目0个(部门预算中 200 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6.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支出。

公务接待费10.35万元,比上年减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10%,实现只减不增。

公务用车购置54万元,比上年减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计划再购置两年辆执法执勤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比上年减0.9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10%,实现只减不增。

第三部分南康区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基层司法业务: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等支出。

(六)律师公证管理: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2020年部门预算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