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项目情况说明
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是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内容,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等为安全生产提供法律服务;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牵头、协调和督促工作。常态化开展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年度重点法律法规等普法工作制度的落实完善,加强法治阵地建设,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2.统筹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发挥好依法治区办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围绕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备案、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对各单位(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督促指导,推动我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提升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
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推动打造乡镇司法所规范化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做好全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部分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指导做好全区的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全区的法治化进程。
3.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关于加快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动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我区勇当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排头兵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深层次的法律服务保障。
4.继续强化重点人群监管。巩固法律服务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加快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双示范基地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下列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工室、依法行政指导股、社区矫正管理股、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股。
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1个预算单位,编制数53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参公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差额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人数42人,包括行政人员40人、参公人员0人、全额事业2人、差额事业0人、自收自支事业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1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2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8.9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6.56万元,下降3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53.8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7%;上年结转(结余)收入159.44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9%。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82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0.17万元,下降39%,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8.7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8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30.72万元;项目支出263.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支出0万元、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263.4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22.16万元,下降41%;社会保障和就业4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万元,增长13%;医疗卫生支出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6万元,下降1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财政补助支出预算608.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4.56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3.15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8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6.55万元,下降30%;社会保障和就业44.19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7%,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95万元,增长13%;医疗卫生21.6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的4%,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6万元,下降1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无国有资本经营。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本级1个预算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41.9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2%。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总额82.20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205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编制数3辆)。
(九)区法律顾问团经费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1.区法律顾问团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区法律顾问团经费,用于区法律顾问团对政府可行性文件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为区四套班子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立项依据,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等,保障区法律顾问团工作开展。
3)实施主体,南康区司法局。
4)实施方案,保障区法律顾问团工作正常开展。
5)实施周期,每年。
6)年度预算安排,45.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区法律顾问团工作正常运转,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五、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9万元,比上年减少0.3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去年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计划新购置公务车辆,原来的公车需要报废。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