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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司法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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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康区司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顺利完成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

1.抓好工作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21份重要文件,明确了今年依法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任务。召开了全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八五”普法工作。筹备了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准备了全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开展了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督查,为迎接依法治省、依法治市考核做好充分准备。开展了2022年度全区新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2022年全省领导干部网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我区获评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优秀单位。

2.加强法治建设。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五法二条例”、反有组织犯罪法、信访工作条例等与人民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全国、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浮石乡圳玄村获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镜坝镇洋江村获评第七批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了区乡村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建成乡镇法治文化广场(公园)8个,村级法治文化广场6个。我局被评为2016-2020年全省普法先进单位”。

3.做好示范创建。迎接了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评估。我区申报的“法治赋能家具产业转型升级”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先后通过市委依法治市办、省委依法治省办、中央依法治国办评审,入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第二轮评估,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评估会上展现了法治赋能产业发展的南康经验,为全国各地提供了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经验做法。认真做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全面评估工作,严格对照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各责任单位对照指标体系进行大摸底大排查,梳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色亮点,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找“痛点”、攻“难点”、疏“堵点”,达到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的效果,打造革命老区法治政府建设样板。我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为县、市(区)代表在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我区获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

4.创新执法监督。进一步完善行政检查监测点制度,在监测点企业实行入企检查扫码报备制度,收集各行政执法部门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并结合行政检查年度计划备案制度、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综合统计分析执法数据,发现和纠正多头执法、检查扰企等问题。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三个一”活动(一封致全区企业主朋友的公开信、一份行政执法“好差评”调查问卷、一张行政执法“好差评”测评表),广泛宣传行政执法有关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拓宽企业反馈意见渠道,着力营造宽松、透明的发展环境。相关经验做法在《赣南日报》等媒体上刊登。

5.强化依法行政。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定并公布《2022年南康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做到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实行两级审核制度,由政府及部门两级法制审核机构双重把关,拓展合法性审核深度。全年办结的合法性审查事项共计225件,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合同167件,重大行政决策2件,其他需审查事项51件。区政府常务会专门听取了行政复议专项工作报告,我局获评全市行政复议工作先进单位。

(二)践行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扎实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结合法律援助法宣传月、三八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共同开展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活动62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2万余份二是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力度,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51件。三是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让广大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更多的群体了解法律援助,2022年共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8件,妇女案件86件,未成年人案件81件,残疾人案件3件。

2.落实公证便民服务。严格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减少当事人往返公证处的次数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对困难群众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办结;落实公证法律援助服务制度,对相关当事人、工业企业给予法律援助、减免办证费用;为年满七十周岁的老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传递公证温度;对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提供“跑腿”服务,全年为特殊办证人员提供上门服务共计30

3.突显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成立了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5件,以及组织了3起重大疑难案件的研讨会。截至目前,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5,依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18件(均为职业打假案件),受理47件,已审结43件,审结率达91.5%我局在省司法厅“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行动中被通报表扬。

(三)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走深走实

1.积极开展“双进双促”活动。我局积极响应区委政法委的工作要求,组织干警、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基层,将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向前推进到“最后一米”,通过开展法治宣讲,接受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为群众提供个性化法律服务,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200余起,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0件,惠及群众超过万人次,老百姓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2.强化人民调解。2022年度全区乡(镇、街道)村(居)化解矛盾纠纷3806起,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332起;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常态化工作与专项排查化解相结合,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一个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3.加强两类人员管控。全年共接受新入矫对象114人,期满解矫124共接纳刑满释放人484推行“2+5+N”模式矫正工作人员对在矫人员定期走访、巡查和集中点验,对特殊的矫正对象进行个别谈话、予以心理矫正,避免发生漏管、脱管现象。建设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双示范”基地、培训、劳动、救助等功能融为一体,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打造社区矫正技能培训中心,提升社区矫正智能化数字化服务水平。我局获评全市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先进集体

4.深化两个中心作用。全年“两个中心”对全区法律服务人员的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共3320件,满意3069件,基本满意2件,不满意0件,无效回访的249件,满意率为99%。更好发挥监督检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鉴定人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作用。我局获评全市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不足

2022年,南康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一是依法治区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二是行政执法指导监督不够充分;三是智慧司法建设推进不够有力,在智慧社矫建设中,社区矫正机构与公、检、法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和信息互通等长效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影响了刑罚执行效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3年,区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有关部署,拉长长板、补齐短板,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和水平,“融入大湾区、建设新南康、争当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力创成“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进一步深入宣传发动,抓牢“关键少数”,切实补齐短板、优化举措,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居民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政府。。

    (二)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邀请各行业专家学者、群众、新闻媒体代表组成执法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群众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促进各单位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涉企政策、文件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加大涉企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力度。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等活动,优化法律服务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三)深化开展平安南康建设。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完善律师调解和商事调解制度,发挥公证、调解、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积极作用,力争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紧盯重点人群,建成智慧矫正中心,健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全面覆盖、智能应用、信息共享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模式,力促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规范运行、保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