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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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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有关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财税发展战略,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承担区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决算。 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 年度预决算。完善区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制度。组织对预算部门编制部门预算建议计划、预算绩效说明书和绩效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和预期绩效评估;具体组织本级绩效预算的执行,并对预算的执行进行绩效监督检查和控制;负责审查本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报告,并提出审查意见批复部门。
(三)按规定对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罚没收 入等非税收入进行监管;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政策,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区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财政国库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 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地方政府债务的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在南康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六)负责审核并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负责办理和监督区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本级 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区本级建设投资有关管理办法,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监督管理工作。
(八)编制区本级土地出让收支年度预算,监督管理土地出让收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土地收储和土地出让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区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负责管理全区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 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许可备案和全区会计行业协会管理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区本级财经监督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订财经监督检查的工作规划与强化财经监督检查的措施;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区财经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查处重大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十二)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衔接,积极支持配合审计部门开展区本级及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
1.贯彻和执行国家有关宏观调控政策,构建发展规划、财 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
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五)有关责任分工。
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区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 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区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 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区财政局及时共享。
(十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预防、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和监管监察能力建设的支持。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管理,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范围,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会同本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安全费用提取等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会同有关科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人:陈龙,联系电话:0797-6612326 办公地址:财政局六楼602室
(二)预算股。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 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本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管理预算内总指标,承担区直部门预算的批复工作;承担与省财政、市财政的结算工作;制定财政预算公开制度,承担本级政府预算公开及本级汇总“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承担向区人大报告预算、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及与审计的协调工作;承担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财税政策相关工作。负责人:钟孝禄,联系电话:0797-6621871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6室
(三)国库股。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 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统发工资工作。负责人:卢晓,联系电话:0797-6621061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2室
(四)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政法、宣传及其他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人:陈思华,联系电话:0797-6625756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3室
(五)教科文股。承担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档案等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人:皮向翀,联系电话:0797-6619010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5室
(六)经济建设股。承担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港口、应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中央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研究拟订财政 经济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人:李海云,联系电话:0797-6614036 办公地址:财政局八楼808室
(七)农业农村股。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 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用于扶贫的各项工作。承担财政涉农资金监管工作,组织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负责人:邱玉平,联系电话:0797-6625242 办公地址:财政局八楼804室
(八)社会保障股。 承担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 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保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人:王  桦,联系电话:0797-6616416 办公地址:财政局八楼802室
(九)债务金融股。承担政府债务管理有关工作。执行拟定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实施有关利用政府外债的财务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管理外国政府和外资银行在我 区贷款项目的有关业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金融类企业和金融管理部门财务制度。拟订政策性金融、 普惠金融有关政策。拟订本级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负责本级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负责地方性金融机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人:卢  凌,联系电话:0797-6625265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4室
(十)基本建设股。承担城建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区本级政府投资基建、城建项目工程预、决(结)算审查管理工作和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批复。负责人:施  华,联系电话:0797-6622835 办公地址:财政局四楼402室
(十一)预算编制股。拟定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和原则,承担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工作;组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库和项目库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林引森,联系电话:0797-6612935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7室
(十二)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事务的协调管理、检查监督、投诉的受理并依法做出处理决定;负责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处罚;监督政府采购计划执行采购人对采购方式的选择;汇总政府采购统计报表;监督管理区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具体采购行为(省人民政府制定的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负责人:周美生,联系电话:0797-6616210 办公地址:财政局五楼501室
(十三)综合规划股。分析预测全区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 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区财政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编制全区中长期财政收支计划。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的征收管理工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和财政收入票据实施日常监管。指导和管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等。负责人:董  文,联系电话:0797-6611195 办公地址:财政局四楼406室
(十四)会计股。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与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资格许可备案及全区会计行业协会的管理与监督工作。负责人:陈丽华,联系电话:0797-6621007 办公地址:财政局八楼807室
(十五)企业股。制定并组织执行企业财务制度。提出支持企业改革、改制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人:李海云,联系电话:0797-6625765 办公地址:财政局八楼809室
(十六)监督评价股。负责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内审工作。查处对财政系统的投诉举报。承担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人:魏玉芬,联系电话:0797-6625589 办公地址:财政局九楼901室
(十七)资金运行监管股。负责全区“三公”经费的管理、 监督和检查工作,以及财政账户监管系统、国库动态监管系统和财政监管系统的相关工作。负责人:黄国红,联系电话:0797-6621061 办公地址:财政局七楼702室
(十八)人教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乡镇财政所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聘任、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财政系统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财政系统目标管理考评工作;组织全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人:欧阳静,联系电话:0797-6610660 办公地址:财政局五楼503室

三、其他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32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传真:0797-6612326(电话)0797-6625267(传真)
电子邮箱:nkqczjxx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