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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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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南康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政府要求,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可通过南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nkj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财政局办公楼十楼;邮编:341400;电话及传真:0797-6625267)

(一)、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12条,包括公告公示、财经信息、法规文件、工作动态、概况信息和人事信息栏目。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件,已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积极推进重点领域财政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围绕我区重大决策部署和社会公众关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依法依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实效性,保障了广大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持续推动了财政工作健康发展。

(二)、加深重点信息公开精度。依托南康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根据信息公开要求及时更新增加相关栏目。精确更新财政预决算信息、直达资金信息、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息、专项经费信息、扶贫资金信息。确保信息精确更新,为群众查询使用提供便利。

(三)、加强政务公开能力硬度。我局组织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会议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提升相应信息收集整合技能,提高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2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1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1

 0

0 

 0

1

(七)总计

 0

 0

 1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信息公开的手段和途径较为单一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大推进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的信息发布量偏少,传播效果有待加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有待提高内容不够丰富,形式较为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提高信息发布量,提升内容丰富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梳理,明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加大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量。三是继续加大学习教育力度,提升业务技能水平,通过组织干部学习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干部职工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四是继续围绕政务公开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等,不断探索公开方式和范围,切实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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