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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加强农房风貌管控,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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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持续提升乡村风貌,促进乡村振兴。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出台《关于在农民建房规划管理工作中加强建筑风貌管控的意见》,对进一步做好农民建房风貌管控提出了工作指引。

凝聚风貌营造共识

深入开展正面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多种灵活有效的方式,大力宣传农民建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建筑风貌管控要求,凝聚风貌营造思想共识。广泛普及赣南传统建筑文化,宣传风貌营造正面典型案例,提升广大村民对农房风貌管控和营造的认可度和支持度。

推广运用特色户型

以县(市、区)为单位研究编印符合地方特色、经济适用的农房户型图集,加强推广运用。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农户免费提供农房户型设计服务。编制简单、实用的建筑风貌管控指导手册,明确对现有农房风貌提升改造的适用方案和技术手段。做好带图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过程,告知农房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推荐农户选用当地户型图集建房。

强化过程风貌管控

加强建房过程风貌管控指导,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推荐户型或经审定符合风貌管控要求的农房户型设计图进行放样服务,并做好建房信息公示。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管控好建房体量和建筑风貌,及时制止和查处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破坏乡村风貌等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完工核验发证过程将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符合性作为农房完工核验及确权发证的依据。

明确规划管控要点

明确农房规划选址以及农房建筑方案审查要点,建房选址应符合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有关要求,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河道行洪区等区域,并合理避让交通沿线,严格执行退让要求。明确建筑总体色彩、外墙、屋顶、门窗等方面的详细指引和审查要求,并提出了各类要素在施工建设中常见的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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