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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2018年招收高校毕业见习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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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级部署,为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决定面向全区招收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见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人数、对象和条件

1、招收人数:2018年共计划招收3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

2、招收对象:南康籍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非南康籍、已划归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人员不属于招收对象)。

3、招收条件:

各见习岗位具体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南康区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情况表》(附件2)。

二、招收原则及程序

招收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7月23日-8月3日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发布见习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10日。

2、报名地点:南康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天马山大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101,联系电话0797-6627786)。

3、资格审查: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工作人员开具介绍信至见习单位面试,择优录用。

4、报名须带材料:《南康区2018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原件1份(见附件1,可自行到南康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贴好相片带来报名处报名)、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面试

如报名参加同一岗位见习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量,由需求单位统一组织面试确定聘用对象。

(四)聘用

1、对拟录用人员,见习单位在《南康区2018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招收单位意见”一栏盖章,同时于8月17日前将已盖章报名表报人才交流中心备案。

2、签订见习协议书。由见习单位与所派见习高校生签订《南康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五)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一年,从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

  三、见习待遇及保障政策

  1、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生活补助为:在财政拨款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580元,在其它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不低于1100元。

      2、见习结束后,由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进行见习鉴定,见习鉴定表经见习单位加盖公章后交区人才交流中心存入见习人员个人档案。

     附件:

 1、《南康区2018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南康区2018年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表.doc 

 2、《南康区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情况表》南康区2018年度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情况表(国土分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