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水利局内设办公室、河长制工作股(水政水资源股)、水利建设与管理股、农村水利股、防汛抗旱与监督股,共计5个股室。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安全、 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机关后勤 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机 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负责拟订全区水利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单位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局属单 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组织实施中央和省级、县级水利 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编制县级水利部门预决算, 指导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预算决算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 及下属单位财政资金的收支管理;承担机关并指导局属单位的 财务、劳动工资、会计工作管理;承担局机关及下属全额拨款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信贷政策的建议;承担县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办公室负责人:王丽琼
联系电话:0797-6612576
办公地址:水利局办公楼3楼
(二) 河长制工作股(水政水资源股)
承担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 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有关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办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对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工程、防汛和水文设施等水事活动实施水政监察,受理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制止水事违法行为,协调跨乡(镇、街道)的水事纠纷,协调与相邻县(市、区)的水事纠纷。调查水事违法案件,配合公安、司法机关查处水事治安、刑事案件。
负责人:赖和亮
联系电话:0797-6612338
办公地址:水利局办公楼7楼
(三) 水利建设与管理股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 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主要江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 水闸的除险加固;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 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 和保护,指导主要河流的开发、治理和保护。负责全区水利科技项目和科技成果应用的管理工作;组织执行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 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负责生产建 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 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办公室负责人:卢普鹏
联系电话:0797-6612521
办公地址:水利局办公楼4楼
(四) 农村水利股
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区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水利综 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兰宁
联系电话:0797-6612576
办公地址:水利局办公楼4楼
(五) 防汛抗旱与监督股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 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商水文等部门做好水 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技术服务和防汛 抗旱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 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 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 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全面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中水利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办公室负责人:张远亮
联系电话:0797-6612576
办公地址:水利局办公楼3楼
其他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泰康西路1号
负责人姓名:吴昊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612576
电子邮箱:jxnks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