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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局本级单位2022年度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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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局本级

单位2022年度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

(一)赣州市南康区水土保持局是主管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政策法规建设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促进水土保持,水土保持及人员资质管理相关科技开发与推广,维护生态环境。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 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治理开发股、监督与监测股

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10 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休人员0 人,退休人员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13 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402.4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增加4.99万元,增长1.3 %;本年收入合计402.42万元,较2021年增加187.22万元,增长87 %,主要原因是: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的增加,相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02.42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0 万元,占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402.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402.42万元,较2021年增加4.99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增加,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38.51万元,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剩余资金全部收回国库。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8.34万元,占49.3%;项目支出204.08万元,占50.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6.19万元,决算数为40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5万元,决算数为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26万元,决算数为1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0%,主要原因是:员工医疗费用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6.77万元,决算数为213.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资金因未完工等因素不能全部在年度内支付。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53.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该资金未列入2022单位预算中。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3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6.54万元,较2021年减少23.24万元,下降13.7 %,主要原因是年度考核绩效奖励工资比上年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7.20万元,较2021年减少103.6万元,下降68.7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运行费用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6万元,较2021年增加0.11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费用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2.94 万元,增下降100 %,主要原因是:无须新采购办公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27万元,决算数为6.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8万元,下降9.8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6.27万元,决算数为 6.27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68 万元,下降9.8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数进行支出,无增减。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1批,累计接待758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上级领导检查指导水保工作、县级水土保持经验交流学习、乡镇来员对接沟通业务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不存在维修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不存在维修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万元,降低85.0 %,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务接待等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1.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其他用车。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8.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37.4%。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