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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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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水利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确保公众对水利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逐步规范、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2019年我局全年累计上传各类信息共135条,重点包括一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并以公告公示、政务动态的形式公布,共81条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归类在行政执法栏目,共46条三是机构和人事,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录用等信息,共1条四是其他水利信息,共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3

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42

4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时存在未及时公布信息的情况,使信息发布时效性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具体承办人员缺乏系统学习,工作人员岗位调整造成工作衔接不够紧密。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落实《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制度和程序,加大水利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二是加强教育宣传。将水利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水利发展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与培训,把握信息公开的特点和规律,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真正认识到信息公开是势在必行的大事,突出水利工作重点,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方便群众查阅,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