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2020年社会治安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站)、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林站:
现将《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2020年社会治安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
2020年6月15日
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2020年社会治安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林业局结合林业系统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紧紧围绕优化治安环境的目标,精心组织部署,全面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迅速改善重点地区的治安面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排查整治,实现社会治安重点地区“一杜绝、二减少、三提高”的目标,即杜绝因矛盾纠纷,刑事案件,治安问题等引发有影响群体性事件;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发案减少。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减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率提高,刑事案件破案率提高,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提高。
三、工作重点
1、各乡镇林区、林业工程项目、国有林场。
2、家具产业、木材市场、林下经济、野生动植物、森防等。
四、工作步骤和措施办法
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制定方案,组建机构。局里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组。局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由综治办及山纠办具体负责,各乡镇(街道)林站根据局《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和本部门职能,制度具体工作方案,并成立相应的机构。
2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及时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把排查整治工作作为宣传主题,将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排查整治工作的始终,制定宣传方案,加强宣传策划,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教育声势和威慑声势,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排查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阶段(6月11日-11月30日)
1、排查摸底,台账管理。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逐级建立排查网络,将排查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始终,通过排查全面摸清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突出矛盾纠纷,治安重点区域、部位、场所有实现危害性的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按重点区域部位场所,有实现危害性的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以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逐一登记,逐一分析,摸清导致治安混乱的原因,根据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和管辖权限分类、分级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对问题隐患严重、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的报由上一级挂牌整治。
2严厉打击,保持威慑。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行政执法要针对群众检举和日常排查出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打击一批犯罪分子,抓一批逃犯,关掉一批窝点,净化一方风气,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盘踞在一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涉黑涉恶犯罪分子,毫不手软,坚决彻底予与打击,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性犯罪。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集贸市场、专业批发市场等交易场所的监管,依法打击破坏贩卖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检查验收,总结提升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检查考评,注重实效。结合年终综治目标管理考评,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看治安混乱地区的面貌是否已彻底改变,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实处,群众的安全感是否增强。
2、常态管理,巩固完善。各乡镇林站,各相关科室要善于总结推广排查整治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建立起统一领导,联合行动、定期例会、信息共享、台账管理、经费保障等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成效,切实防止出现治安混乱面貌反弹,突出问题反复的现象。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里成立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仲玉峰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尹英书同志任副组长,林政科,山纠办,产业科,营林科,森林公安等单位领导任成员,下设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办公室,设在局综冶办,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正常开展。各乡镇林站站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制定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开展。
(2)强化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属人、属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森林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加强治安管理,及时解决重点地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宣传科要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3)加强督导问效。局综治办将成立专门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林站,各单位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措施落实、工作绩效等方面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及时查漏纠偏。对排查不到位、整治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效果仍然不明显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上提一级进行挂牌整治。
(4)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林站,各单位要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责任网络,把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对因排查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治安混乱局面长期得不到改变或引发各类治安刑事案件的,依情给予整治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处罚,并追究单位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