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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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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警民接力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85日,赣州市南康区大坪乡一村民在自家门口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猫头鹰,及时报警到大坪乡派出所。希望相关部门救助这只猫头鹰。接到反映情况后,大坪乡派出所迅速出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照料看护,并与南康区林业分局取得联系。区林业分局野保科工作人员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驱车赶赴现场。经工作人员初步鉴定为猫头鹰种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珍稀鸟类。经检查发现该猫头鹰右侧翅膀受伤,导致无法飞行,野保科工作人员立即将其送往赣州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治,使其能够得到更好的照顾,待其伤愈后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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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林业分局工作人员与民警交接救助动物猫头鹰)

现正值鸟类迁徙、繁殖季节,也是鸟类受伤害多发季节。我们在此呼吁,保护鸟类,保护生物多样性;关爱生灵,尊重每一个生命。我们提倡人与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在一个蓝天下生活。

(现场猫头鹰图片)

近年来,南康区林业分局不断加大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常有群众自觉救助野生动物。群众爱护动物的意识也逐步加强,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发现受伤、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不要随意投喂食物、药品或者擅自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在做好保护措施的同时请及时报警或与林业部门联系,让野生动物得到妥善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