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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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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管理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经营及林场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训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领导森林公安局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办区绿化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林业局机关。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18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87人,临时聘用人员80人;年末实有人数 277人,其中在职人员212人,遗属补助12,退休人员5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154.272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66.0722万元,较2016年增加614.0645万元,增长41.38%;本年收入合计3688.2007万元,较2016年增加513.9667 万元,增长35.92 %,主要原因是预算内人员工资增长、森林防火专用设备购置款、本级财政油茶补助款、家具示范园区规划设计费、南出口墓地伪装网等项目费用。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937.5522万元,占79.65 %;其他收入750.6484万元,占20.3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3722.313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22.3131万元,较2016年增加213.1047万元,增长14.67%,主要原因是财政工资性增长及部分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431.9598万元,较2016年减少34.1124万元,下降7.32%,主要原因是兑付历年的履约保证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722.313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6.6558万元,决算数为2878.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8%。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06.6558万元,决算数为2878.6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98%,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下属单位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8.68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73.787万元,较2016年增加67.12 万元,增长9.5 %,主要原因是财政工资性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87.1165万元,较2016年减少163.10万元,下降29.6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部分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1043万元,较2016年增减少158.79万元,下降81.0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统一纳入社保发放。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978万元,较2016年增加0.97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小额资本性支出。

(五)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1679.7019万元,较2016年增加1679.7019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增加下属单位项目支出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8万元,决算数为61.45万元,完成预算的68.43%,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28.97万元,下降32.0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9.80万元,决算数为47.37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14%,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1.5222万元,下降19.56%。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接待管理及限额接待的执行力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4.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万元,决算数为14.069万元,完成预算的35.1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17.4064万元,下降55.3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及严格执行用车管理制度。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116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减少163.10  万元,下降42.13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经费以及单位压缩行政运行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7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