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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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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  23 人,其中行政编制 23 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 27 人,其中在职人员  2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  4 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2067.1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097.96 万元,较2016年增加357.53 万元,增长(下降) 17.3%;本年收入合计 969.16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93.37万元,增长(下降)9.6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办案力度,业务量大幅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968.05 万元,占 99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1.11  万元,占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784.69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84.69万元2016年增加(减少)- 173.06万元,增长(下降) -22 %,主要原因是:各项开支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1282.42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184.46万元,增长(下降)14.4 %,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开支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84.6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84.69 万元,决算数为784.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720.07 万元,决算数为 720.0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本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8.22 万元,决算数为3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本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1.43  万元,决算数为1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本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万元,决算数为 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本局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31.56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100.78万元,增长(下降) 23 %,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及聘用人员增加,导致工资福利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41.16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8.6  万元,增长(下降) 3.6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68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19.3 万元,增长(下降) -5.2 %,主要原因是: 退休人员工资均从财政统发转为社保代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  22.59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2.71万元,增长(下降)-1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0 万元,决算数为 36.54 万元,完成预算的 60.9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14.2万元,增长(下降)- 38.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 万元,决算数为17.09万元,完成预算的 85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3.18万元,增长(下降)-25%。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降低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9.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30 万元,决算数为 19.45 万元,完成预算的64.8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11.02 万元,增长(下降) -56.66 %。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修理费及汽油费等相应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1.15 万元,较2016年增加(减少)  8.59 万元,增长(下降)  3.6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自评方案进行研究和布署对照各实施项目的内容逐条逐项自评,在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偏差,为下一步工作打好基础。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分析    

绩效自评综述: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局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预算编制和执行上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有关预算管理的规定,预算编制数据准确,无随意调整预算的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南康市森林公安局(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