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康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是: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
。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34人,其中:正式民警21人(含政法专项编制数15人,超编6人,公安局借用1人)辅警13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南康区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27003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08661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8881元,上年财政拨款结余1361378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3270039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270039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2730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818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5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0元,资本性支出4980000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2562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9963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4445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9467元;医疗卫生支出113032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435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581861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658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560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5783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0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600元;资本性支出498000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000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3270039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1273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83256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24445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1908661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526683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8186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456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0元,资本性支出4980000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 森林公安局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 森林公安机关运行费预算4349161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57552元,增长 12.8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537137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7137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9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0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同时报废一辆车,总的车辆未超编)
(八)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无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赣州市南康区森林公安局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92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增(减)0元。
公务接待费200000元,比上年增(减)0元。
公务用车购置292000元,比上年增(减)292000元,主要原因是车辆早已过了报废期,车辆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0元,比上年增(减)100000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修理费及汽油费增加。办案力度也加大。
第三部分 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