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林业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管理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经营及林场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训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领导森林公安局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建设;承办区绿化委员会和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即林业局机关。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261人,其中在职人员26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94.9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43.75万元,较2020年减少341.2455万元,下降18.58 %;本年收入合计 1151.16万元,较2020年减少504.0243万元,下降30.45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864.63万元,占75.11 %;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86.52万元,占24.8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494.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154.88万元,较2020年减少529.7716万元,下降31.45 %,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40.03万元,较2020年增加188.5362万元,增长124.45%,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未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154.88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956.848646万元,决算数为964.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 %。其中:专账决算数未列入,年初预算数包括专账预算数.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17.8865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专账决算数未列入,年初预算数包括专账预算数.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共安全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6910万元,决算数为36.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8%,主要原因是:有人员离职。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937万元,决算数为2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60%,主要原因是:有人员离职。
(五)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246.0018万元,决算数为9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2%,主要原因:专账决算数未列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4.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9.77万元,较2020年减少300.4773万元,下降33.01%,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各类区级考评奖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8.59万元,较2020年增加46.4797万元,增长18.4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部分一次性项目商品服务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33.47万元,较2020年减少 19.7204万元,下降37.07%,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23万元,较2020年增加22.606万元,增长57.38%,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加了部分专用设备购置和设施建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33万元,决算数为42.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4727万元,下降1.1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人0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1.74万元,决算数为 31.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3.8249万元,下降10.75 %,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多数工作改为线上交流。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和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415批,累计接待332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59万元,决算数为1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3.3522万元,增长46.32%,主要原因:公务车辆的维护费用增加。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未增加(减少)。年末公务用车保有5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15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6781万元,降低4.99%,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各项运行费用的支出管理,降低了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995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22.99585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99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995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29.7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2021年义务植树”、“2020-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5年攻坚行动”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2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2021年,南康区林业局采取以乡镇为防治主体,采取林业有害除治经费包干的模式,开展对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开展防治工作。本年度除治面积约24.34万亩,清除枯病死树约25.07万株,开展防治面积27.13万亩,全区除治费用约4569.7万元(上级资金181万元,本级财政资金4388.7万元),全面完成2021年度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并通过了省、市两级绩效评估。;(二)2021年义务植树预算60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春季义务植树宣传、区四套班子义务植树等经费。通过组织区四套班子领导带头义务植树及各单位、人民团体活动,使我区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将2021年度省级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绩效自评总报告主要包括本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单位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结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2个项目)进行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每个省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
日期: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