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林业建设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及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组织实施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工作;负责国有林场经营及林场体制改革工作;负责林业科技和人才的管理、培训工作;指导、管理林业基本建设、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工作;承办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设立16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党办人教科、林政科、营林科、林长办、产业科、油茶办、办证中心、野保科、林业技术推广站、防火办、森防站、林改办、林业林政执法大队。
本单位编制人数小计12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数0人,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人。本单位实有人数小计12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2人,行政在职人数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在职人数0人。离休人数0人,退休人数38人,退职人数0人,遗属人数13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5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项目区级配套预算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1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1.88万元;教育收费资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4251.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5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项目区级配套预算资金。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70.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66.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25.8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768.7万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项目支出3297.4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4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8万元;农林水支出275.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5.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5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7.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19.2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专项项目区级配套预算资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97.49万元,农林水支出275.7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5.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270.4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7.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9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3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693.8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林业和草原项目支出136.66万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项目支出3297.4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政府性基金支出329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97.49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名称变更,即上年度部分项目类列入农林水支出,本年度列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项目支出,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减少)0万元;项目支出3297.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7.18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5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28.1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化。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1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1辆。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2025年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2025年林业项目情况说明
1.2022-2023年度油茶产业(新造、提升、改造)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
推动油茶产业发展,完成2022-2023年度油茶产业总规模3.81万亩,含油茶新造抚育1.67万亩,油茶低改提升2.14万亩。
(2)立项依据
2020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单位为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
(4)实施方案
2022-2023年度油茶低效林改造区级配套配备了专门的项目实施小组和实施计划。
(5)实施周期
2025年年初预算项目2022-2023年度油茶低效林改造区级配套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2023年度油茶低效林改造区级配套989.49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油茶新造抚育、油茶改造提升面积3.81万亩;
质量指标:改造面积合格率≥85%;
时效指标:当前任务完成率(%)≥90%;
成本指标:低产低效林新造补助500元/亩,改造50元/亩,提升25元/亩;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社会就业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好;
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80%。
2.2021-2022年度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第三年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
推动油茶产业发展,完成2021-2022年度油茶产业总规模1.12万亩,含油茶低改0.87万亩,油茶低改提升0.25万亩。
(2)立项依据
2020年,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赣州市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3)实施主体
项目实施单位为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
(4)实施方案
2020-2022年度油茶低效林改造区级配套配备了专门的项目实施小组和实施计划。
(5)实施周期
2021-2022年度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第三年补助,项目实施周期为2025年整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2022年度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第三年补助49.79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面积1.12万亩;
质量指标:完成面积合格率≥90%;
时效指标:当前任务完成率(%)90%;
成本指标:低产低效林改造补助50元/亩,提升25元/亩;
经济效益指标:带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明显;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社会就业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好;
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80%。
3.南康区2024-2025年度新建低质低效林改造区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
南康区2024-2025年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是根据《市低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2024-2026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低改〔2023〕1号)文件精神,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赣州市南康区2023-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2024-2025年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5.6万亩。其中更替改造建设任务1.4万亩、补植改造建设任务0.4万亩、抚育改造建设任务1.5万亩、封育改造2.3万亩。
(2)立项依据
市低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2024-2026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低改〔2023〕1号)。
(3)实施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属乡投、旅投、生态公益林场,区内造林企业、大户、个人。
(4)实施方案
2024-2025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改造区级配套配备了专门的项目领导小组和实施计划。
(5)项目建设周期
南康区2024-2025年低质低效林改造项目建设期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任务完成期一年,抚育管护3年。
(6)年度预算安排
列入2025年财政预算1042.4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面积≥5.6万亩;
质量指标:质量合格率≥85%;
时效指标:年度资金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区级配套资金1042.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参与务工人数≥200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好;
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80%。
4.2023-2024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除治项目
(1)项目概述
南康区松材线虫病防治项目旨在保护南康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松材线虫病的扩散和危害。严格落实林长制,加强南康区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
(2)立项依据
根据《江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赣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5年)》(赣市府办字〔2021〕64号)《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本)》(林生发〔2022〕94号)。
(3)实施主体
由各乡(镇、街道)为主体聘请专业除治公司对辖区内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4)实施方案
《赣州市南康区2024-2025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本项目的实施周期为2024年12月至2025年10月。
(6)年度预算安排
本年度财政拨款预算为200万元,预算将主要用于疫木清理、疫情监测、综合防治等方面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清理病枯死树松林面积12.43万亩;
质量指标:除治合格率≥95%;
时效指标:完成时间2025年5月前;
成本指标:除治预算资金200万元;
经济效益指标:挽回经济损失≥100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就业人数≥200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生态修复面积≥1.8万亩;
满意度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辖区民众满意度≥90%。
5.2023年赣江源项目及2023-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补植项目
(1)项目概述
2023年赣江源项目及2023-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补植项目是根据《市低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2024-2026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低改〔2023〕1号)文件精神,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赣州市南康区2023-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
(2)立项依据
市低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赣州市2024-2026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低改〔2023〕1号);区低改领导小组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2023-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康区低改〔2024〕1号)。
(3)实施主体
区属乡投公司
(4)项目建设周期
2023年赣江源项目及2023-2024年度低质低效林补植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12月至2026年12月。任务完成期一年,抚育管护3年。
(5)年度预算安排
本项目2025列入区本级财政预算635.8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改造面积≥0.7万亩;
质量指标:质量合格率≥85%;
时效指标:年度资金完成率100%;
成本指标:区级配套资金635.8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带动参与务工人数≥200人;
可持续影响指标:自然生态系统保持完好;
满意度指标:项目区群众满意度(%)≥80%。
二、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7.28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接待7.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9.78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4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