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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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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南康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条例》(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由南康区林业分局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康区林业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天马山大道55号联系电话:0797-6636810,邮编:3414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及时更新发布区林业分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职责、部门预算、人事任免、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示公告等相关信息。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反映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明确由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安排2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调度协调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建立完善了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了政策解读专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林业局充分利用南康区政府门户网站、南康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同时,我局还通过赣南林业门户网、客家新闻网、关注森林网报送我区林业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依托政务新媒体“南康林业”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政府信息75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负责人共同负责。按要求规范网站运维管理,按时主动更新相关栏目,同时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缺乏公开意识,怕公开、烦公开等惯性倾向依然存在,影响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2.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质量不高、内容相对单一。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涉林重点领域、公共事务类公开信息不多,对重要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及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绩效考核工作,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总体工作一并抓实、抓好

2.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企业和群众的信息需求,继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3.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重大决策文件、规划计划等信息探索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利用新媒体手段增强解读新颖性,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理解率

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指南,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的意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