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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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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依据
《安全生产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确实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
申办材料 无申办材料
办理程序 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办理时限 接举报、投诉后两日内进行核查,核查属实后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收费标准 此项不收费。
承办机构 区应急管理局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 地点:南康区蓉江街道府后路2号  邮编:341400
联系方式 07976608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