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情况简介
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是赣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
内设机构:
分别是办公室,大气环境股,综合协调股,水生态环境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机关党支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局内设2个直属单位,分别是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监测站
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
2.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3.负责权限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水、气、土、噪声固体废物与化学品、辐射、生态保护及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5.协调解决辖区内的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纠纷;
6.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7.统一领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力量;
8.承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