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解决我区家具行业生态环境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南康区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区家具行业排污许可限期整改企业共1244家,未完成整改企业1208家,占比约97.1%,未完成整改企业中园区外企业占比较大(占比约78.5%),园区外企业因选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不符,无法完善环评手续,在现行政策框架下,难以解决我区家具企业环评历史遗留问题。截至目前,有1169家企业已超过整改期限,面临排污许可证被撤销的局面,因此,为尽快解决排污许可突出问题,改革迫在眉睫。
二、起草依据
1.《关于优化小微企业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49号)第一大点第三小点“探索同一园区内同一类型小微企业项目打捆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
2.《关于落实江西省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改革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环评管理的通知》(赣市环发〔2019〕56号)第二大点第一小点中第3点“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完成规划环评的,可根据区域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和结论清单的要求,简化相应评价内容,项目环评可与规划环评共享环境现状及污染源调查等资料”。
3.《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深化环境影响评价领域“放管服”改革12条措施》(赣环环评〔2021〕26号)第一大点第四小点“对环境质量稳定达标、持续改善且近5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内、环评审批改革负面清单之外的报告书项目,在符合“三线一单”、规划环评和相关专题评价要求后可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环节以及审批权限不变)”。
二、起草过程
2020年9月省生态环境厅龙刚副厅长、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一行来我区指导、调研排污许可证后整改工作,龙刚副厅长首次提出“区域环评改革试点”这一工作思路。2021年1月以来,省厅领导多次督办约谈,并就南康排污许可限期整改事项进行专项调研,领导指出,地方政府要勇于担当,要用创新思维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为解决我区环评历史遗留问题,我区立即着手开展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成立区域环评改革工作小组,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认真学习省、市关于环评审批提质增效、“放管服”改革等有关文件,积极与省环科院及其他第三方环评编制单位沟通对接,探讨解决措施,参照周边省市区域环评改革成功经验,结合我区实际,研究起草了《南康区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已制定完毕,现提交区政府审核。
三、主要内容
我区园区外家具企业,因选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不符,无法完善环评手续,此次改革,突破了现行政策法规底线,对园区外企业进行创新改革,使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家具企业通过调查、分类、整改,淘汰一部分,保留一部分。保留的企业需将油漆用量控制在10吨以下,以乡镇为单位,编制《区域家具企业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以下为改革的主要内容。
《南康区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一)基本原则。聚焦家具行业排污许可限期整改存在突出问题,明确了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
(二)工作目标。围绕我区家具行业环评手续历史遗留问题,明确了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三)工作任务。包含开展家具企业现状调查、分类施策、清理整顿三大类工作任务。开展家具企业现状调查包含家具企业概况、家具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目标情况、家具企业相关产业政策符合性调查、家具企业三废产生及排放情况调查、区域环境质量调查与评价;分类施策,区分经开区企业、家具集聚区企业、园区外企业三类,经开区企业降低环评等级纳入依法审批类,16个家具集聚区开展园区环评纳入简化环评类,园区外企业纳入淘汰类、保留类、承诺整改类;清理整顿包含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工作要求。
(四)实施步骤。划分组织准备、分块实施、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发动、允许创新容错三个方面举措,确保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