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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生态环境局 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联合组织开展《固废法》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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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防止固体废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1月16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赣州市南康生态环境局在东山街道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普法宣传活动。会议由东山部分家具企业代表、局执法人员共计80余人参加。

本次活动邀请市生态环境局法宣科副科长张旭升同志和法宣科科长张华同志分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解读。

张旭升科长通过结合典型案例,重点结合南康区家具产废单位的管理和处置进行了分析讲解,进一步加强了各家具企业对《固废法》的认识和企业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张华科长详细分析了当前固废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的重点环节,加深了执法人员对固废法的认识,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此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了家具企业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环境守法意识和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下一步,南康生态环境局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实效,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运输、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和支持,提高公众对法律的知晓率和依法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固体废物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