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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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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唐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康区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是南康区政府主管环境保护工作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2、统一监督管理固定废物、废水、废气、粉尘、恶臭其他、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与防治,做好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组织、协调与防治。3、负责权限内规划和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三同时”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4、负责环境监察、统计、环境信息工作;负责查处上报环境重特大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调解污染纠纷,处理环境信访,征收排污费。5、负责权限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烟尘排放合格证的办理。6、组织对本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的监督与监测。7、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 12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6人;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人员40人,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901.9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86.63万元,较2016年增加2215.78万元,增长470.59 %;本年收入合计3215.29万元,较2016年增加1536.03万元,增长91.47 %,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27.18万元,占75.49%;事业收入 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88.11万元,占24.5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5901.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221.47万元,较2016年增加2091.22万元,增长185 .0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680.46万元,较2016年增加1660.6万元,增长162.8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整洁美丽、和谐宣民”新农村建设项目支出未达预期。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022.19万元,占31.73  %;项目支出2199.29万元,占68.27%;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05.97万元,决算数为217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3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9.67万元,决算数为50.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63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专项经费。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44万元,决算数为2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41万元,决算数为3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6%,其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大幅度增加,工资调整。。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88万元,决算数为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

(五)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65.57万元,决算数为205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21%,主要原因是:有部分专项项目支出未达预期,结余资金过多。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22.1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62.88万元,较2016年增加177.99 万元,增长36.71 %,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大幅度增加,工资调整。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9.24万元,较2016年增加5.68万元,增长2.24%,主要原因是:省厅加大督查力度,上报材料增加导致印刷费大幅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11万元,较2016年减少13.16 万元,下降32.68 %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5.62万元,较2016年增加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处理紧急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所需办公设备购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元,决算数为39.58万元,完成预算的89.95%,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64万元,增长1.6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2万元,决算数为22.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3.03万元,增长15.78 %。主要原因是:因省厅加大对我区生态环境督查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17.35万元,完成预算的78.86 %,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2.39万元,下降12.11%。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4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81.68万元,增长59.71 %,主要原因是:因突发事件省厅加大来我区督查导致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及差旅费大幅增长。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2.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38.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4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5.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444万,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6.58%

    共组织对“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横市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两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2万元,执行数为7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黑臭水体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垃圾填埋渗漏夜处理改造得更加完美,通过这些项目的开展加大了城区洒水降尘力度,渗滤液处理产水大大提高,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因河流流域地域广阔,人为因素的干扰,往河流随意丢垃圾,倒排泄物等;二是化工厂排放水等严重污染源未经严格处理流入河流。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对随意丢弃垃圾者进行宣传教育,不听劝者按处罚标准进行经济处罚;二是对企业的排放物进行严格把关,对排出物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责令其整顿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到期不整改者对其查封停止营业等方式更有效地保护生态流域。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1

项目名称

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

项目        主管部门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阳振禄

电话

0797-6610208

手机

13879762155

地址

南康区天马山大道11

邮编

 

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和调整情况
根据赣财地指[2016]21号文件,江西省财政厅下达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用于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森林治理提升,水资源节约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民生工程。

2.项目实施情况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安排给我区的2016年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该笔资金经区政府决定安排了五个项目,安排资金722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资金575.5万元,其中用于生态保护162.5万元,水环境治理资金371.4万元,其它民生工程41.6万元,五个项目均已经完,四个已经验收,一个正在办理验收手续,五个项目完成资金拨付手续后可使用完722万元。另从本级排污费安排了43万元用于黑臭水体治理,从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中安排了200万元用于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项目情况如下:
1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69.9万元从赣财地指【201621号文件下达我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安排;城市黑臭水体治理43万元从本级年初预算排污费中安排。中标单位为江西朝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69.9万元,中标时间为201665日,项目已完成验收,验收时间为2017629日。
 2
、入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572万元,从赣财地指【201621号文件下达我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中安排400万元,从赣市财建字【201598号安排200万元。中标单位为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572万元,中标时间为2016718日,项目已完成验收,验收时间为2017128日。
 3
、龙回垃圾填埋场渗漏液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安排90万元从赣财地指【201621号文件下达我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列支。中标单位为江苏新奇环保有限公司,中标价828000元,已付款(除质保金)745200元,中标时间为201759日,此项目效益为渗滤液处理产水提高,保证正常生产运行。
4
、城区高空降尘雾化车安排80万元从赣财地指【201621号文件下达我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列支。中标单位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798000元,已付款(除质保金)718200元,中标时间为2017425日。此项目效益为加大城区洒水降尘力度,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5
、朱坊乡分层温控无动力生活垃圾热解炉示范工程63万元从赣财地指【201621号文件下达我区的流域生态补偿资金722万元列支。中标单位为江西致远环保技术公司,中标价65万元,已付款65万元,合同签订时间为201778日,项目已验收,验收时间为20171227日。

项目            起止时间

计划开始:

2017-2-1

计划完成:

2017-12-1

实际开始:

2017-3-1

实际完成:

2018-5-1

项目            评价时段

2018

8

----

2018

9

 

项目用款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2

项目名称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横市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        主管部门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

阳振禄

电话

0797-6610208

手机

13879762155

地址

南康区天马山大道11

邮编

 

项目概况

1.项目设立和调整情况
根据赣市财建字[2016]9号文件,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环保局联合发文,下达南康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央补助资金722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工程和农村畜禽养殖治理工程。

2.项目实施情况
资金安排了248.7万元至横市镇政府,经询其承包施工单位,已经拨付248.7万元的一半给施工单位。积余124.35万元。其请示前期费用28.4万元正在办理中。剩余的473.3万元由环保局组织实施,其中136.3万元安排前期费用,支付了设计费用21.3万元,测绘0.86万元,评审费0.86万元,青苗补助大陂5万元,西芬2万元,总计付出30.02万元,余下监理和预算预审费未付计6.28万元。437万元工程费用支付了80%349.6万元。余下87.4万元。累计积余93.68万元。剩下资金待项目完成验收后拨付。

项目            起止时间

计划开始:

2016-8-1

计划完成:

2017-12-1

实际开始:

2016-12-1

实际完成:

2018-9-1

项目            评价时段

2018

8

----

2018

9

 

项目用款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环境保护局

评价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得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名称

分值

  

20

项目
立项

15

项目立项规范性

3

①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
②所提交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③事前是否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

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1分);
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1分);
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等(1分)

3

绩效目标合理性

6

①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
②是否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
③项目是否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
④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是否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2分);
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1分);
为促进事业发展所必需(1分);
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2分)。

6

绩效指标明确性

6

①是否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②是否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
③是否与项目年度数或计划数相对应;
④是否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1分);
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1分);
与项目年度数或计划数相对应(2分);
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2分)。

6

资金
落实

5

资金到位率

3

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

 

到位及时率

2

到位及时率=(及时到位资金/应到位资金)×100%

及时到位率达到目标值得2分;未及时到位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实施进度的(0-1分)。

 

  

25

业务
管理

12

管理制度健全性

2

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
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1分);
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1分)。

2

制度执行有效性

8

①是否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
②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是否完备;
③项目合同书、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及时归档;
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是否落实到位。

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2分);
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2分);
项目合同书、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及时归档(2分);
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落实到位(2分)。

6

项目质量可控性

2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

已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1分);
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1分)。

2

  

财务
管理

13

管理制度健全性

3

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是否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1分);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2分)。

3

资金使用合规性

8

①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认证;
④是否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
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扣6-8分;不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扣6-8分;资金拨付无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扣2分;重大开支未评估认证扣1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8

项目监控有效性

2

①是否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
②是否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

制定或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1分);
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或手段(1分)。

2

  

15

项目
产出

15

实际完成率

5

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00%

目标完成率=(实际值/绩效目标值)*100%
评分标准:目标完成率≥100%以上得满分;每降5%1分,扣完为止。

3

完成及时率

4

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100%

3

质量达标率

3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产出数/实际产出数×100%

3

成本节约率

3

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00%

3

  

40

项目
效益

40

经济效益

8

此四项指标为设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项目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并设定评分标准。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

8

社会效益

8

8

生态效益

8

8

可持续影响

8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通常采用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调查度。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折算。

6

总分

100

 

100

 

100

 

 

88

评价等级

        □优(90以上)     √良(80-89)    □中(70-79)     □合格(69-60)     □差(59以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南康市环保局决算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