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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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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城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本局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意识。要求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通过学习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二是强化监督,规范审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全局各科室、执法大队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性工作抓紧、抓实。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拟公开政府信息审批、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公共领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城管领域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2

+359

11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

-17

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688772.47元

+236829.47元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

91630.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市民、单位未审批擅自施工,逃避监管。主要表现在:个别店主未经审批不按统一规格擅自设置店招及个别管线单位或市民未经审批开挖道路,甚至想方设法,采取夜间和下班时间施工,逃避监管。

2.个别市民、单位对审批要求置若罔闻,随意施工。主要表现在:有的市民、单位虽然办理了开挖审批手续,但却不按审批的面积施工。有的店主办理审批后不按规定要求设置店招,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城市品位的提升。

改进情况:

一是继续做好店招审批工作,严格“一街一景”、“一店一招”的原则,统一各街道店招规格,确保店招的设置规范化。二是继续做好城市道路开挖审批,全面加强挖掘城市道路的监管,确保城市道路完好畅通和交通安全,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