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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发展地摊经济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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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切实发挥地摊经济在保障基本民生、促进居民就业、繁荣城市经济、助力脱贫攻坚等方面的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加快推动地摊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便民不扰民、放开不放任”的原则,创新推行“123456”工作方法,即:制定出台加快地摊经济发展一套政策措施,实现发展地摊经济和繁荣城市经济两者结合,落实地摊经济包卫生、包整洁、包秩序“三包”责任制,遵循经营不上马路、不占消防通道、不占绿地、不扰民“四不”要求,实行定地点、定时间、定外观、定商品、定要求“五定”经营,整合城管、市监、卫健、公安、网格单位、志愿者“六支队伍”力量共同管理,使地摊经济成为保就业惠民生的新途径、扩内需促消费的新业态、稳增长助发展的新动力,培育形成更具活力、更有秩序、更可持续、更高质量的地摊经济发展体系,让城市更有“烟火气”。

  二、主要工作

  (一)科学布局,释放地摊经济活力

  1.适当放开限制。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和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卫健委《关于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适度放开占道经营等助力经济发展的通知》(赣建管〔2020〕12号)文件要求,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基础上,适度放开发展地摊经济的有关限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科学设置区域。各地应注重结合特色街区建设和夜间经济发展,在充分听取市民意见基础上,科学设置地摊经营区域,研究制定“定地点、定时间、定外观、定商品、定要求”等经营细则,统一标准归行划市,将商贩区域分门别类,形成规模、集约管理。制订入市负面清单,禁止销售药品、易燃、易爆等管制物品,避免给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风险隐患。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合理规划传统地摊夜市,引导各种业态入驻地摊经济聚集区,培育形成一批品牌街区、特色街区。〔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突出重点群体。积极鼓励引导有地摊经营意愿、能够依法经营的人员,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就业困难、城乡低收入人群和贫困群众、自产自销农户、门店经营损失较大等群体进入地摊经济集聚区,有序开展跳蚤市场、早市、传统集市、夜市等地摊经济经营活动。对高校毕业生、城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申请进入地摊经济集聚区的,优先安排摊位,并适当减免有关费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扶贫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规范管理,维护地摊经济秩序 

  4.完善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治理机制,城管部门要全面落实地摊经营者信息登记制度,卫健部门为食品摊贩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通过领证上岗,让摊贩安心经营、顾客放心消费。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对销售商品的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压实经营主体责任,探索引入信用机制,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对摊主严格实行“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整洁、包秩序)。创新考核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配摆摊资格,对逾期未入驻或占而不用的摊位予以收回。要因地制宜,探索实行“一街一策、一点一策”。〔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强化安全生产和健康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安全防护。〔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维护公共秩序。教育引导经营者按照“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要求,落实好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绿化保护等管理责任,不得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得经营露天烧烤、不得宰杀牲畜,不得在重要的主次干道和党政机关办公楼前及校园周边摆摊设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加大执法力度。整合城管、市监、卫健、公安、网格单位、志愿者等相关力量,加强对地摊经济的管理和服务。组建巡查队伍,强化日常巡查监管,指导督促商贩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做到桶撤地净、摊走地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清查、制止违反社会治安、城市管理、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行为,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安全经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合法权益。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经营环境。〔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优化服务,促进地摊经济发展

  8.健全配套服务。在地摊经济集聚区做好必要的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完善夜间照明、公共WiFi、5G通讯、休闲、环卫等配套设施,提高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水平;适当加开夜班公交线路、加密车次,加强出租车、网约车等运营调配,方便市民出行消费。在开设摊点摊区路段及相邻路段,因地制宜通过施划停车泊位、限时段免费停车、盘活调配周边停车场资源等方式,有效解决停车难等问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注重审慎包容。在涉及执法尺度的问题时,应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理念,实行审慎包容监管,推行柔性执法,大力倡导“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的工作方法,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引发大矛盾。对轻微触法行为,原则上以批评教育为主,慎用处罚措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主流媒体、网络平台等的宣传引导作用,加强对依法服务保障地摊经济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宣传,及时宣传发展地摊经济助力复工稳产、活跃市场消费、增加就业岗位、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等好做法、好经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发展地摊经济的监督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主体责任,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放管结合、依法规范”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尊重市场规律,将地摊经济融入商业特色街区打造和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解放思想、统筹谋划,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区位环境、历史文化、产业集聚、基础设施等具体实际,加大对夜间经济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推进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升级,引进和培育壮大品牌企业,加强品牌宣传推广,着力打造一批示范性好、带动性强的地摊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2020年,各县(市、区)必须打造1个以上示范带动效应好的地摊经济集聚区,其中,章贡区不少于2个。

  (三)密切联动协作。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既明确分工、又协同配合,密切联动协作,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规划布局、政策协调、工作衔接、调研督导,及时学习借鉴、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共同推动地摊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制订具体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