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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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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决策部署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及区第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推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助推全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市府办字〔2022〕63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提升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丰富优化商品和服务供给,更好适应居民消费升级提质需求,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南康“融入大湾区,建设新南康,争当排头兵”。

(二)主要目标

力争通过3年努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取得显著成效,商贸流通体系更加完善,消费市场能级不断跃升,商品和服务品质明显提升,数字商贸和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2024年,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350亿元,年均增10.5%以上;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超220家,年均30家以上。

二、重点任务

实施“十大行动”,着力建设更高质量的流通体系,大力培育引进更具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全力增加更优质的消费供给,努力营造更浓厚的消费氛围,加快推动全商贸消费提质扩容。

(一)商圈品质提升行动。以建设知名商圈、集聚消费资源、培育时尚业态、繁荣夜间经济、创新消费模式、优化消费环境为重点,大力发展首店经济,着力扩大品质消费、时尚消费,支持将爱琴海购物公园及家居MALL、泛家居美学馆等商圈打造成为具有全影响力的高品质城市核心商圈,优化提升国光生活广场、城市商业中心等老商圈2024年,城区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超过60%,消费辐射力、带动力明显提升。〔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

(二)消费场景打造行动。造提升家具市场、夜市街服装一条街、和谐城美食街、唐江新七间店商贸城临港文化产业园美食(酒吧)特色文化街全面展示城市特色风貌和历史文脉。在家居小镇一江两岸引进高端品牌餐饮、日韩料理等多元特色消费场所,满足多样消费需求。在红星中央广场金街打造特色美食文化街区,在蓉江街道岭背打造“龙虾一条街”,在东山街道河边街打造特色美食街,提升南水村坊里、城市商业中心区域美食街,夜间经济街区品质,丰富夜间消费供给引导绿色消费,积极支持爱琴海购物公园、泛家居美学馆等创建绿色商场2024年打造提升一批高品质夜间经济街区。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各乡(镇、街道)

(三)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提升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建立完善的区乡村三级商业体系。改造提升一批大型商贸流通企业新建改造乡镇综合商贸中心,大力发展新型乡村连锁便利店、村级便民商店支持改造提升一批级物流配送中心和镇快递物流站点,加快农村物流站点建设,力争2024年完成农村物流配送站18个,提升农村物流配送站的服务水平支持升级改造一批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等,持续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优化生活服务供给,改善各乡镇消费环境,力争到2024各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改造提升覆盖率达到90%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消费品牌引育行动。紧盯国内首店、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头部企业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我设立品牌首店、旗舰店或体验店。引进大型实体零售和网络零售龙头企业在我区设立法人公司或结算中心,对区外迁入并达到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总部经济”政策给予综合支持。充分发挥进博会、消博会和赣州国际陆港优势,积极扩大国外消费品和服务进口。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建设一批休闲康养项目,打造康养服务品牌;大力发展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消费业态,建设一批健身步道,打造一批精品赛事,促进体育消费。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文广新旅局、区教科体局、各乡(镇、街道)

(五)餐饮菜系丰富行动。开展“南康十大地方特色菜”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菜品研发创新,宣传推广南康特色名菜、名小吃。顺应高铁时代,充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等地来康人员需求,引进一批粤菜、闽菜、早茶等知名餐饮品牌,丰富本地餐饮菜系,为消费者提供多元化选择。全力承办赣菜美食文化节,着力推广赣菜名店,支持餐饮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到2024年培育餐饮龙头企5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各乡(镇、街道)

(六)会展消费培育行动。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展会项目和会展企业,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本土会展龙头企业,加快国际家居总部经济区展贸板块建设,增加优势展会资源供给。结合南康家具特色产业打造品牌展会精心办好中国赣州产业博览会、南康家具秋季订货会等展会,推动“家博会”升格为省部级党政机关办展。支持市场主体在本举办规模大、效益好、辐射带动作用强的本地展会。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七)消费活动促进行动。坚持政府搭台、企业唱戏、上下联动、全民共享,围绕重要节假日、重点消费领域,创新举办“迎春消费季”“金秋购物消费季等系列促消费活动,鼓励举办节庆、店庆、网购节、年货节、直播节、汽车节、家装节、旅游节、文化节、电影节、音乐节、啤酒节、采摘节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购物节会,做到“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区财政统筹发放小家电消费券、文旅商贸消费劵,持续营造应季消费热潮,构建区乡联动、政银企携手、线上线下融合的消费促进新格局。每年区级层面举办4次以上全区范围的大型消费促进活动,各乡(镇、街道)要积极举办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支持鼓励辖区内企业举办促消费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八)商贸主体壮大行动。鼓励各类商贸流通骨干企业开展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通过参控股、并购、托管和特许经营等方式,逐步扩大经营规模,出台政策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品市场、特色街区改变收银方式,完成入规入统。2024年,全净增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150强化商贸领域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大型商贸企业在我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或品牌连锁门店等,到2024年新引进投资5亿元以上商贸项目3个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各乡(镇、街道)

(九)数字商贸提速行动。加快推动实体商业电商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推进传统商场、超市、农贸(菜)市场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积极培训网红、电商新农人等电商人才,稳步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培育一批网红打卡消费地。围绕家具优势产业和地方特色,持续开展“赣品网上行”“双品网购节”“线上年货节”等系列网销活动。重点扶持家具电商头部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打造一批行业电商TOP企业、示范基地和产地直播基地2024年打造省级电商示范基地1家、省级电商示范企业2家,力争全区电商交易额突破1000亿元。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十)商贸物流提效行动。引进企业与区供销社合资组建全区第四方物流企业,形成项目实施主体。引进京东物流平台,打造“亚洲一号”物流园,改造升级乡镇配送节点,延伸村级终端网点功能,共建共享行政村电商快递服务网点,完善快递代收代发等各类农村公共服务,畅通工业品(含农资)下乡“最后一公里”、农产品(含家具)进城“最先一公里”双向流通渠道,最终建成区、乡、村全覆盖的三级供销集配体系。到2024年基本实现乡乡有配送站、村村通快递。稳定运行中欧班列和铁海联运班列,保障口岸物流通道高效畅通,支持全外贸企业通过中欧班列和铁海联运班列扩大进出口。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局、区工信局、赣州国际陆港、区供销社、区邮政分公司、各乡(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领导。成立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商务局,负责日常推进、督查、评估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跟踪评估工作推进和完成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有关单位及乡镇、街道)进行通报、约谈。责任单位:全区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强化政策支持。统筹用好中央、省级市级和区级相关财政资金,加大对消费中心打造、商圈改造提升、引进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发展夜间经济、促进大宗消费、举办促销活动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批零住餐等行业融资支持,对符合政策要求的根据企业申请予以延期或续贷,并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级市级和区级层面已出台的减税降费、用能用地、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和简化对商贸企业装修等事项审批,进一步放宽户外促销、户外广告设置等限制。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各金融机构、各乡(镇、街道)

(三)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完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畅通12315热线等维权渠道,实施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维护商贸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宣传引导,加强政策解读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在全营造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南康分局、区商务局、区委宣传部、各乡(镇、街道)

附件:南康区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若干政策措施


附件

南康区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若干

政策措施

根据《赣州市促进商贸消费建设区域性消费中心城市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工作要求,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商贸消费提质扩容,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扩大汽车消费。支持南康区内各大汽贸开展厂家让利、以旧换新、打折促销等活动,对3家以上企业共同举办的车展活动,每100万元销售额补贴1万元财政资金,每场活动补贴不超过5万元,每年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3万元;每年举办全区性的汽车节或汽车博览会,对活动期间符合条件的购车者给予一定补贴。

二、提升城区核心商圈和专业市场。对商业总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集聚百货或专业店3处及以上,从业商贸业户15个及以上,市场定位清晰,业态结构合理,商业规模集聚,综合效益良好的商圈,给予实行商圈统一收银、统一纳税达到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上企业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采取公司化管理的专业市场给予实行统一收银、统一纳税达到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上企业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30万元奖励。

培育品牌特色商业街。对符合规划,街区长度200米及以上,商业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同类商品或服务聚集程度高,主营行业特色数量占街区内店铺总数的50%及以上,街区内实际运营面积不低于街区商业总面积的60%,从业商贸业户数量达到20个及以上,且配套设施齐全、购物环境舒适,服务功能完善,综合效益良好的特色商业街,给予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并纳入限上企业范围的管理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四、发展商贸企业总部经济。鼓励在南康区新设立,在南康区实行统一核算,具有运营决策、财务结算等管理服务职能的企业(包括采购中心、管理中心、结算中心等)发展总部经济,对符合条件的商贸总部经济企业给予税收南康区财政实得部分前3年90%、后2年50%的奖励。

五、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企业(行业协会)参加省、市政府或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农副产品推介、商品交易会、市场推广推介、餐饮展会、美食节和交流比赛等省内外活动,每次最高补助0.5万元,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1万元。

六、做旺应季消费。围绕季节性消费热点和重要节假日,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聚人气促销活动,发展节会经济。积极举办美食节、展销会、旅游文化节等活动,力争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节会”。对承办各类大型消费促进活动的企业场地租用、展台搭建、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相应资金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年补助上限5万元

七、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改造南康夜间经济街区,对于街区营业时间以夜间为主、建设规模较大、街区业态丰富、具有南康特色和较高知名度、有体现街区综合性能的“街标”的夜间经济街区,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财政给予投资运营主体一次性20万元奖励;搭建面向大众的剧场演艺、音乐会、电影播放等夜间休闲娱乐平台,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积极承办演唱会、客家歌曲、音乐节等各类文娱商贸展演,为夜间经济注入活力。对承办各类夜间主题大型展演活动的企业场地租用、展台搭建、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相应资金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活动总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八、促进家电家居家装大宗消费。支持限额以上企业开展家电家居家装厂家让利、产品下乡、以旧换新等活动,对5家以上企业共同举办的家电家居家装活动,每2000元销售额补贴100元财政资金,每场活动补贴不超过5万元,每年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2万元。

九、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发挥乡镇承上启下、紧靠农村居民生活圈、服务农村常住人口的区域商业中心的优势,各乡(镇)政府或引导商贸流通企业采取自建、改造、股权合作等方式,对现有乡镇商业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新建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商场、超市等单体建筑在1000㎡以上的服务网点,经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或专家验收合格后由区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奖励对象为在我区注册、有纳税贡献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或大个体户,同一企业若同时符合市、区级层面同类型资金奖励条件,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兑现,不重复奖励。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施行,具体问题由区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