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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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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我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依据商务部出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机制。

一、工作原则及范围

按照统筹组织、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原则,成立南康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推进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全面指导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投诉事项的沟通协作,开展投诉事项办理、典型案例通报、重要涉企事项专题调研等工作。工作组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服务热线,统一受理我外商投资企业投诉,投诉服务电话设在商务局,投诉电话:0797-6637581,投诉邮箱:nkwmj@163.com。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内外资管理科,承担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具体工作。

二、工作程序

按照投诉受理、内容登记、拟办意见、请示呈批、转办、督办、反馈、立卷存档等8个环节进行处理。咨询类问题即时答复,实行日清零;一般性企业投诉问题,实行周清零;需多方协调问题,实行半月清零;涉及企业投诉较为复杂且需要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的问题,实行季清零。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专题会议制度。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为职能定位,对外商投资企业提出的重大疑难投诉事项进行研究,形成处理意见,督促责任落实,确保投诉事项得到妥善解决。视工作需要,工作组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大外商投资投诉问题。

(二)实行上下联动机制。工作组办公室负责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的统筹协调,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投诉反馈问题,实行挂账销号对外商投资投诉事项设立台账、梳理线索、分类处置、按时办结;对外商投资企业反映的合理诉求,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反映。工作组办公室受理的一般性投诉事项,受理后转办相关单位调查处理,并负责对处理意见进行核实;对社会影响面广、情节复杂和涉嫌违规违纪的重要投诉事项,由工作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合调查办理,或协调有关部门分头办理。

(三)规范投诉处理机制。南康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协调推进工作组对外商投资投诉工作的处理流程,严格按照江西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执行。

(四)建立办理工作抽查制度。由工作组办公室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工作组成员单位承办的外商投资投诉事项处理依据、办理质量、结果认定、整改情况、问责情况等事项进行回访或抽查。对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包庇纵容、问责不到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承办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公开通报。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将做好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助推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牢固树立企业至上理念,增强服务企业意识,积极主动为外商投资企业搞好服务,切实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各类侵犯外商投资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要全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从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切实保障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受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