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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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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情况简介


办公地点:赣州市南康区蓉江街道泰康中路92号
负责人姓名:钟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616722


科室与职责

科室

职责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协调、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政务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公共机构节能、绩效考核、提案建议回复等工作。

人事科教股

负责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统一战线、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援疆、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推荐、选拔、表彰。指导所属单位人才、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实施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协同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党建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全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疗机构、涉医社团组织、健康新业态的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规划发展与项目建设股

负责健康南康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负责赣南苏区卫生健康事业振兴发展工作的日常综合协调,督促推进全区卫生健康规划、项目的实施。

财务审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项目资金管理,拟订职责范围内的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的建议。

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

组织起草全区卫生健康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卫生健康政策研究,负责卫生健康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落实医疗卫生健康行业综合监督职责,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健康产业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和组织查处计划生育“两非”案件,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咨询和违反政策情况审核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

体制改革股

负责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疾病预防控制(职业健康)股

负责落实国家免疫规划,拟订全区重大疾病、血吸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根据授权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负责拟订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医政医管药政(行政审批服务、卫生应急)股

负责拟订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全区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区内药品生产、使用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督促指导“平安医院”创建,抓好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区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区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部门授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办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承办单位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其他审批服务事项的转交审批或审批联络工作等。承担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和管理及相关咨询等日常工作。

基层卫生健康股

负责拟订全区基层卫生健康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牵头行业健康扶贫工作。

妇幼健康股

负责拟订全区妇幼卫生健康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工作。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老龄健康)股

负责承担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再生育审批、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和区直、驻区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规范,督促指导、促进医养结合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区域性医疗(健康)养老中心、健康旅游等产业发展。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中医药股

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承担全区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抓好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药师承教育和科研管理工作。指导、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健康教育和宣传股

负责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控烟工作,宣传和普及卫生健康、优生优育、婚育文明等科学知识,指导居民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健康教育效果监督与评价、健康知识咨询及相关培训与技术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等工作。

信息化建设股

组织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安全建设、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卫生健康信息化学习和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