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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请注意,南康这5家医院可开禁忌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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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请注意,南康这5家医院可开禁忌症证明



为了更好地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作,方便广大群众,现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暂缓接种证明开具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办理地点

医院名称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南康区第一人民医院

东山街道新康东大道北50米

0797-7781125

南康区中医院

蓉江街道泰康中路19号

0797-7781225

南康区第二人民医院

唐江镇章石村纸棚下

0797-7288915

南康区红十字医院

横市镇新大街7号

0797-6533313

南康区妇幼保健院

南水新区南山大道与南平路交叉口处

0797-6662656

注:南康区妇幼保健院仅出具妊娠期妇女的相关证明。



三、开具对象

根据新冠病毒疫苗说明书、《江西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一版)》中不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如有调整,按相关最新要求执行。



四、办理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近期就医的有效医学证明资料(如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检验检查报告等)。如无医学证明的,可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医后补齐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或乡(镇、街道)卫生院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上述材料和代办人身份证;

2.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本证明须由定点医疗机构至少2名具备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方才有效。2021年8月31日之前已开具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暂缓接种证明的,应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