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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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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20223


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区各单位:

今年4月是全国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关于开展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的意见》要求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强力推动新一轮国家卫生城镇、全国文明城镇创建工作,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群众优势,引导群众养成并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筑牢疫情常态化防控社会大防线经研究决定,全区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

二、活动内容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一)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加大对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的科普力度,广泛开展健康科普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等活动,进一步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4月上旬集中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科普活动,4月7日下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集中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绿色环保实践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继续依托爱国卫生工作网络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持续开展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主题实践活动,把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深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和自觉行动中,形成人人动手、人人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广泛动员群众,组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重点聚焦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小餐饮店、流动摊贩等环境卫生管理的薄弱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卫生热点问题,查漏洞、补短板,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疫情防控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要结合我区卫生城镇创建、健康城镇健康细胞建设、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总体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切实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春季是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开始大量繁殖的季节。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爱国卫生月活动主题,严格落实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责任,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防制为辅”的综合防制方针,抓住有利时节,认真组织开展以春季灭鼠和早春蚊蝇控制为主的除“四害”活动,使“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严防“四害”传播疾病的发生。要加强对消杀药品的购买、发放、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药品投放到位、使用安全、除害有效。

(五)开展70周年主题活动。2022年是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弘扬爱国卫生运动优良传统,彰显爱国卫生运动历久弥新的生命力,扩大爱国卫生运动影响力,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以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为契机,结合我区爱国卫生运动的历史实践,组织开展70周年主题活动,深入挖掘爱国卫生工作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报道,运用宣传画(册)、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文章、宣传专栏、大型现场宣传活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和载体,展现爱国卫生运动重要事件和工作成就,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热情。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爱国卫生月实施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活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爱国卫生月活动开展要与疫情防控有机结合起来,以爱国卫生月为契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海报和爱国卫生运动70周年宣传海报将在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发布,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自行印制。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利用音响、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爱国卫生月活动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见附件2),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

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及时提炼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爱国卫生月活动结束后,将活动书面总结、活动图片(要求清晰、精度大于1MB,采用jpg格式,并配有简明扼要、内容真实、数据详实的说明)、视频等材料和情况信息表,于4月28日前报送到区爱卫办,联系人:刘春香;电话:15216145640;邮箱:gzsnkqawb@163.com。

附件:1.南康区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信息表

2.第34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

(此页无正文)

赣州市南康区                   赣州市南康区精神文明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赣州市南康区健康南康

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附件1

南康区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日期:     

上报

内容

参与健康科普知识问答人数

制发宣传资料(份)

播放宣传视频(条)

开展低碳环保生活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

(次)

整治居民小区、村庄

(个)

清理垃圾杂物

(吨)

全面清理整治农贸市场

(个)

清理病媒生物孳生地

(处)

投放病媒生物药物

(公斤)

栏目

注:1.其中ƒ⑥⑧⑨为各单位必填项目;

2.区教科体局要填报ƒ④⑥⑧⑨,区城管局要填报ƒ⑥⑧⑨,区市监局(区市场监管事务中心)要填报ƒ⑥⑦⑧⑨,各乡(镇、街道)要填报ƒ④⑤⑥⑦⑧⑨;

3.公共外环境病媒消杀药物使用统计由区爱卫办负责。


附件2

34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标语

1.普及健康知识,增强防病意识。

2.勤洗手常通风,不乱吐不乱扔。

3.保持社交距离,注重咳嗽礼仪。

4.维护公共卫生,净化美化环境。

5.保持平和心态,积极乐观自律。

6.推广分餐公筷,拒食野生动物。

7.提倡戒烟限酒,坚持适量运动。

8.食物多样搭配,拒绝餐饮浪费。

9.科学佩戴口罩,看病网上预约。

10.推行垃圾分类,绿色低碳出行。

11.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12.卫生城市为人民,城市卫生靠大家。

13.爱护环境卫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1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整洁的生活环境。

15.坚持经常性除四害工作,努力提高群众生活环境质量。

信息公开审批表

康爱卫字〔2022〕3号关于开展第34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