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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2024年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计划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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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南康区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工作计划和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传染病防控常态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传染病防治监督力度,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 2024 年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方案。

一、检查范围

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4 年 6 月-11 月

三、检查人员

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员

四、重点检查工作内容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检查内容: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二)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

检查内容: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检查内容: 建立消毒隔离管理组织、制度情况;定期开展消 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医疗卫生人员接受消毒技术培训情况;实际消毒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检查重点环节重点部门);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使用和管理情况;

(四)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处置

检查内容: 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是否按规定设置医疗污水处理系统。

(五)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检查内容: 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

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要深刻认识到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是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的重要手段,要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积极履行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职责,及时按质按量做好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督促单位进行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认真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

原则开展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投诉举报、专项执法检查等方法形式,抓实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意识和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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