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全区公安机关实施组织领导和指挥;对全区公安工作进行決策、部署。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实施并指导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件、治安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骚乱。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六)贯彻《警卫工作规定》,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查处交通事故。
〔八)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保安队伍的建设。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的信息通信工作;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组织实施并指导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区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和缉毒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
(十四)规划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十五)领导全区公安政治工作和队征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管理全区公安教育、培训双技能训综;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
(十六)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监督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公安局内设11个职能机构。
1、指挥中心(办公室)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刑事侦查大队(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内设办公室、情报中队、技术中队、警犬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
3、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
负费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4、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至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指导保安服务等工作。
5、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侦查工作。
6、特巡警大队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
7、公共信息网络安金监察大队
负责信息网络运行、信息资源的管理,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工作,预防和打击计算机犯罪活劲;负责对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的负责和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8、政工监督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和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9、法制室
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10、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裝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勘服务工作。
三、派出机构
根据公安部原则上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所”的要求,区公安局共设20个派出所。
1、蓉江派出所、金鸡派出所、隆木派出所、坪市派出所、横市派出所、大坪派出所、麻双派出所、十八塘派出所、龙华派出所、唐江派出所、朱坊派出所、镜坝派出所、赤土派出所、浮石派出所、龙回派出所、龙岭派出所、南水派出所、橫寨派出所、龙回派出所分别负责各所辖地域的治安秩序、户籍、居民身份证、重点人口、暫住人口和特业、娛乐场所的管理。
2、工业园区派出所负责工业园区内的治安管理和指导工业园区内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附属机构
区看守所、市区拘留所为区公安局的附属机构,由区公安局领导并负责管理。
五、其他
办公地址: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南路58号
报警电话:0797-66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