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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依法文明养犬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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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自1022日起,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一次流浪犬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守法,热心公益的养犬人。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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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依法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养犬小事做起。

一要依法养犬,遵规守约。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要认真学习《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遵守社会公德,主动免疫登记办证,不违规养犬,不携带禁止饲养的危险犬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

二要规范养犬,加强管理。养犬市民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自觉使用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要健康养犬,爱护环境。市民养犬要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携犬出户时对犬只排泄的粪便,要即时清理。

四要文明养犬,尊重他人。市民养犬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守法,热心公益的养犬人,为建设文明南康、平安南康、美丽南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