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自10月22日起,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将联合开展一次“流浪犬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请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守法,热心公益的养犬人。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
2020年10月21日
南康区依法文明养犬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城区养犬管理工作,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养犬小事做起。
一要依法养犬,遵规守约。广大养犬的市民朋友要认真学习《江西省犬类管理试行办法》,遵守社会公德,主动免疫登记办证,不违规养犬,不携带禁止饲养的危险犬出入公共场所,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的管理。
二要规范养犬,加强管理。养犬市民户外遛犬时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自觉使用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避免发生咬伤他人的悲剧。对于纵犬伤人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要健康养犬,爱护环境。市民养犬要做好疫病的预防,定期为爱犬注射狂犬疫苗和其他疫苗;关爱犬的健康,定期为爱犬进行健康检查,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疾病的发生。携犬出户时对犬只排泄的粪便,要即时清理。
四要文明养犬,尊重他人。市民养犬要自觉接受邻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防止侵扰他人正常生活秩序,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以免引起邻里纠纷。
让我们携起手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养犬行为,做一个文明守法,热心公益的养犬人,为建设文明南康、平安南康、美丽南康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