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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岭惊现“怪鸟”...警方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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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

南康公安牢固树立和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坚持巡护、打击、救助、宣传多管齐下

持续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近日

南康公安民辅警与热心群众密切配合

成功救助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以实际行动展现公安机关

守护生态安全的责任与担当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怪鸟!

它受伤了...”

10月9日

群众将一只受伤猫头鹰送到龙岭派出所

接报后

分局森警大队、龙岭派出所

迅速联合区林业局野保部门现场处置


经初步检查

确认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陆生保护动物草鸮

其左脚股骨存在损伤

为保障草鸮生命安全

民警将其送至

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监测中心

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和康复观察


待草鸮健康状况稳定

并经评估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

将择机放归自然





科普时间



草鸮又名猴面鹰、猴子鹰、白胸草鸮,是鸮形目草鸮科草鸮属的鸟类动物。栖息于芦苇丛及长草丛中,在山坡、峡谷或开阔的高草地也可见;白天隐蔽,夜或弱光时才出来活动。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草鸮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二级保护动物。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

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遇到受伤、受困野生动物请勿擅自处理

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

确保科学救助、安全放归

接下来,南康公安将

持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

加大普法宣传和巡查打击力度

全力守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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