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南康公安牢固树立和践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
坚持巡护、打击、救助、宣传多管齐下
持续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走深走实
近日
南康公安民辅警与热心群众密切配合
成功救助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以实际行动展现公安机关
守护生态安全的责任与担当
“警察同志,我捡到了一只怪鸟!
它受伤了...”
10月9日
群众将一只受伤猫头鹰送到龙岭派出所
接报后
分局森警大队、龙岭派出所
迅速联合区林业局野保部门现场处置

经初步检查
确认该猫头鹰为国家二级陆生保护动物草鸮
其左脚股骨存在损伤
为保障草鸮生命安全
民警将其送至
市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和监测中心
接受进一步检查、治疗和康复观察

待草鸮健康状况稳定
并经评估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
将择机放归自然
草鸮又名猴面鹰、猴子鹰、白胸草鸮,是鸮形目草鸮科草鸮属的鸟类动物。栖息于芦苇丛及长草丛中,在山坡、峡谷或开阔的高草地也可见;白天隐蔽,夜或弱光时才出来活动。营巢于树洞或岩隙中。草鸮被列入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二级保护动物。 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
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遇到受伤、受困野生动物请勿擅自处理
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
确保科学救助、安全放归
接下来,南康公安将
持续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
加大普法宣传和巡查打击力度
全力守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