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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 胆太大!一年三次酒驾,弃车逃跑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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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依旧有人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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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法律红线往“枪口”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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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太大!一年三次酒驾,弃车逃跑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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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凌晨,南康区公安交管大队市区二中队在天马山大道进行酒驾违法整治行动时,当事人黎某某驾驶一小型轿车在武装部红绿灯处停下,丢车逃跑,执勤交警发现后立即追赶,没跑出100米便被交警抓获。经检测,黎某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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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交警准备依法对黎某某进行处罚时,却发现他驾驶证已被吊销,进一步调查得知,他在2022年1月和2月分别因为酒驾和醉驾被公安机关查处并处罚,驾驶证早已被吊销,此次是第三次酒驾,可谓是胆大妄为!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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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司机被查,丢了饭碗还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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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8日凌晨,南康公安交管大队龙岭中队执勤民警在工业园区开展统一行动中,发现一辆小型轿车见警后迟疑不前,立即上前拦检。民警对该车驾驶人黎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经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机动车,也就是俗称的“网约车”,属营运车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黎某某因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予以驾驶证吊销、五年内不得申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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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来源于赣州南康检察

以 案 释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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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吹完气,他转头就跑……





2022年9月23日晚上23时左右,杨某某与其朋友在南康区龙岭镇灯饰城某KTV唱歌,期间,杨某某喝了5瓶330毫升装的青岛啤酒。9月24日00时36分许,杨某某驾驶赣B****0小型普通客车离开,行驶至南康区龙岭镇秀峰大道灯饰城路段,被在此设卡检查的执勤交警查获。现场民警使用酒检仪对杨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测量,杨某某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民警在对杨某某呼气检测完后,明确告知需要带其前往抽取血样。后杨某某趁民警不备,擅自离开现场,执勤民警发现后多次联系杨某某未果。当日上午杨某某才前往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以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杨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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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的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

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

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防范酒驾醉驾,最保险、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做到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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