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对本土家具企业进行集中供地(首批)!符合条件的速报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三强”战略,对南康本土家具企业扶优扶强,我区出台了《关于对南康本土家具企业实施扶优扶强进行集中供地的工作方案》(康办字〔2022〕58号)文件。
根据文件精神,经南康本土家具企业集中供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南康本土家具企业进行集中供地(首批),现就申请集中供地的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PART 01
申报条件
申请集中供地的家具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需在南康区范围内注册、证照齐全且经营3年以上;
2.为生产成品家具的家具企业且需达到省级规模以上;
3.需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且有近3年的依法纳税证明;
4.在南康区未曾供过地。
PART 02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5日下午17:30(10天)
PART 03
供地企业数
从2022年开始,分批次向具有较强综合实力且发展前景良好的南康本土家具企业进行集中有序供地,每年1—2批。本次供地为首批供地,供地企业数5-10家。
PART 04
供地原则
1.坚持品牌企业优先。供地原则上只安排省级规模以上的本土家具品牌企业,逐步引导企业走集约化、规模化发展道路。
2.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企业现有规模和发展潜力,科学确定供地面积,每家企业控制在20-70亩。企业获取土地后,必须按合同时限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投资强度。严禁圈地或闲置浪费土地,一经发现,依法予以收回。
3.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在供地全过程做到供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资格公开、企业名单公开,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PART 05
供地步骤
1.企业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携带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营业执照、税收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盖章后,于2022年12月5日前报至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联系人:王18879740476,罗18179079807)。
2.联审评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税务局、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南康经开区、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区统计局、区民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商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委信访局、区家具协会等部门(单位),按照评审标准对报名的企业进行联审评分。
3.社会公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评分结果,反馈至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并通过南康发布、区家具协会微信公众号、南康家具抖音账号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4.组织实施。公示名单通过后报领导小组综合审定,按联审评分从高到低择优确定供地企业,由领导小组出具供地图纸,供地企业按排名顺序挑选地块,与区政府签订供地合同后尽快启动土地招拍挂,并做好项目跟踪服务。
PART 06
供地要求
1.土地出让按照“及时出让、净地出让”的原则,出让具备“三通一平”标准的土地,出让价格按南康区公布的同等区位和用地性质的基准地价挂牌出让。
2.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应达到300万元/亩以上,年纳税额不低于5万元/亩,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项目用地规划条件。
3.容积率须≥1.5,建筑密度40%-50%(具体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规划条件为准)。
PART 07
评分标准
1.纳税(上限25分):以近三个年度入库期(从2019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止)纳税总额计分,3年纳税总额达100万元的计基础分5分,每超出10万元加1分,上限25分。
2.产值(上限22分):按最近一个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报产值为基准,年产值达6000万元的计基础分5分,每超出200万元加0.1分,上限22分。
3.研发创新(上限20分):
①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期间,企业获得外观专利技术的,每10项计1分,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技术的,每1项计1分,上限10分。
②2019年7月至2022年8月期间,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必须提供合同、发票、图纸),研发投入每5万元得0.5分,上限8分
③企业参与了制定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的,计2分。
4.行业参展(上限12分):
①近三年内(2020、2021、2022年)参加了省外主流家具展会且展位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参加过一类展会(上海展、深圳展、广州展、东莞展)的,每参加一次计2分,上限6分,参加过二类展会(苏州展、青岛展、龙江展)的,每参加一次计1分,计3分,此项分数可累加,上限9分。
②近三年内(2020、2021、2022年)企业参加过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展览的每次计1分,上限3分。
5.社会贡献(上限7分):
①对近三年(2020、2021、2022年)企业为社会公益事业捐资捐物进行统计,折合人民币每20万计0.5分,上限3分。
②承办过南康家具力量公益分享会的企业计1分,企业法人担任南康家具协会副会长以上及乡镇家具协会会长的计1分,企业法人担任过南康家具“产学研”导师的计1分,上限为3分。
③近三年内(2020、2021、2022年)获得扶贫(帮扶)车间或吸纳5名及以上脱贫户就业的,计1分。
6.品牌(上限7分):
①在中国(赣州)第八届家具产业博览会上被评为南康家具品牌影响力前20强的家具企业的计1分。
②评为江西井冈质量奖、赣州市市长质量奖的计4分,评为江西省名牌产品且在有效期内的计2分,评为南康区区长质量奖的计1分,获评自愿性认证证书的计0.5分/张,此项分数可累加,上限4分。
③近三年内(2020、2021、2022年)被相关部门评为高新技术、“独角兽”、“两化融合”、“两型”和“专精特新”企业的,每项计1分,上限2分。
7.产品质量(上限5分):
①近三年内(2020、2021、2022年)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认证先进荣誉表彰的计4分,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认证先进荣誉表彰的计3分,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认证先进荣誉表彰或的计2分,获南康区质量认证先进荣誉表彰的计1分,此项分数不累加,就高计分。
②企业产品有合格检验报告且配合国家、省、市抽检合格的,计1分。
8.外贸出口(上限2分):近三年(2020、2021、2022年)企业外贸出口额每500万美元计1分,上限2分。
9.一票否决情形:申报企业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无论得分高低,均一票否决,不予供地。
①企业三年内(2020、2021、2022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②企业三年内(2020、2021、2022年)发生重大环保污染事件的。
③企业三年内(2020、2021、2022年)因企业问题发生10人以上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的。
④企业在截止申报日仍拖欠标准厂房租金的。
(注:1.以上所有指标对应得分,超出单位指标则按比例计算得分,如:纳税超出基数18万元,则按比例计1.8分;2.具体评分精确至小数点后1位)
PART 08
退出机制
1.企业必须以诚信为本,如实申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对不讲信用、弄虚作假、产品质量不达标等影响南康家具品牌形象的家具企业,区政府取消供地资格,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2.企业需在土地交付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开工建设,并在24个月内完成厂房建设并竣工投产,超过12个月未开工建设或已开工但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的,区政府有权终止供地合同,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
3.企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让(含股份转让)、不得闲置、不得用于开办非家具企业、不得用于出租。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经审查后,由区政府按成本价收回土地使用权。
附件:
1.《关于对南康本土家具企业实施扶优扶强进行集中供地的工作方案》
2.南康本土家具企业集中供地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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