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5〕43号)和《关于印发<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实施细则>的通知》(康家促联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经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家具产业信贷通”融资条件,现予公示:
一、续贷企业
江西泰美居家具有限公司
江西华伟家具有限公司
赣州市南康区厚润家具有限公司
江西泓翔家具有限公司
江西维平创业家具实业有限公司
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协调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