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围绕中心工作,以持续改善基本民生、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抓手,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担当作为、创新攻坚,各项民政工作取得新成绩。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落实部门职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开通绿色通道,利用临时救助和及时发放价格补贴等形式,保障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基本生活,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今年以来,下拨临时救助乡镇备用金300万元,临时救助2886人次,区级已审批发放18人,21.2万元特别救助,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二是加强“三留守”人员关爱力度。掌握留守老年人、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具体底数和生活状况,建立疫情防控期间的关爱合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巡访制度,做好巡访登记,重点加强对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巡访力度,杜绝了疫情期间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三是全力确保敬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调整完善机构管理和服务措施,制定应急预案7个,强化重点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的培训、演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疫情期间未发生病毒感染和其他事故。四是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截止到目前共接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款895.99万元、接收捐赠物资近40万件,折合人民币263.62万元,其中蓝天救援队、区志愿者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疫情期间出动200多人次在南康南高速口、唐江高速口协助公安部门进行疫情设卡防控任务,6名蓝天救援队队员奔赴武汉市黄陂区疫情防控物资仓库支援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的经验做法分别在《赣南日报》《江西民政》、江西民政网刊登。下属慈善办被评为全国民政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社会组织党委下属蓝天救援队支部获得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和先进党组织。
(二)全面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困难群体、聚焦群众期盼,采取强力措施扎实推进兜底保障工作。一是持续提高救助标准,提升保障水平。2020年农村低保、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85元、410元提高到325元、450元;农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565元提高到615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615元,达到农村低保标准1.3倍。实现特困人员护理费全覆盖,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300元、320元、70元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切实简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批程序,提高农村残疾人补助标准,发放提标提补资金58.5万元,2020年共向11132名残疾人发放资金⠗96570元。对残疾等级为一级的失能建档立卡残疾人,在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基础上,再发放特别护理费100元/月·人。从2020年起,对剩余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失能残疾人发放居家照护补助600元/月·人。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二是挂图作战,特殊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应纳未纳“动态清零”。坚持问题导向,印发整改方案,通过挂图作战,限时销号,全面进行三位一体整改,特困困难群体兜底应纳未纳实际“动态清零”。派出5个业务督战组,分片包乡,挂牌督战,督促指导各乡镇对未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无就业无产业贫困户等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困难群众等进行摸排整改,已将符合条件的33户42人未脱贫户、26户34人边缘户、10户13人监测户、无就业无产业贫困户2户3人,其他困难群众48户48人新增纳入兜底保障范围。通过乡镇加大摸排力度,部门加强数据比对,残联加紧办理,全区共摸排疑似贫困残疾人1098人,经鉴定办证887人、不符合办证标准133人、自愿放弃申办78人,实现未办证贫困残疾人动态清零。三是制定长效机制,提升低保治理水平。印发《关于明确农村低保治理若干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全区民政系统脱贫攻坚“集中攻坚月”行动实施方案》。将在以中央巡视反馈南康低保问题整改为中心的农村低保治理实践中探索形成的户户过筛、逐户研判,实事求是、因户施策,不搞一刀切,公平公正、公示公开,主动排查发现,群众积极参与等农村低保治理办法措施和制度机制,明确形成长效制度机制,在兜底保障脱贫攻坚中长期坚持,确保问题不反弹反复,低保治理成效可持续。我区低保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多次在省政府、民政部和民政厅官网上刊登。
(三)全面强化养老服务监管,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一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到2020年底,全面清除养老机构已排查出的重大风险隐患,在此基础上实现60%的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按照新的国家标准,启动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持续推进全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长效机制建设新阶段。先后开展养老机构春季消防安全检查、“零点行动”暗访督查、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中秋和国庆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全区养老院逐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共排查出灭火器数量不足、防火巡查制度坚持不经常等84个问题。针对排查出来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建立台账实行限期销号整治。多次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共100多人次参加消防安全知识、专业护理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院长和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开展养老机构非法集资排查整治行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行为,切实增强老年人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筑起老年人防骗堡垒,保障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多举措推进养老服务站点运营。年初,我区农村已建成站点242个,覆盖全区100%的建制村,提前完成省定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建设任务。为确保站点持久运营,探索出了“村党支部负责主导,老年协会、村民理事会等配合管理”的运营模式,并对每个互助养老服务站点安排1个公益性岗位和一次性建设补助5万元。同时,在建成后第二年起,每年安排运营补助3万元。各站点通过“上级部门拨一点、帮扶单位帮一点、老人就餐交一点、村集体出一点、社会力量捐一点、市场行为赚一点”的方式多方筹措资金,并适量开辟种养基地,节省经费开支,减轻运营压力。积极争取资金,2020年,先后争取到各级资金618万元(其中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14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51万元,党建+养老省级示范点资金36万元,市级补助资金391万元),用于补贴各站点运营。加强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对各站点是否正常运营、服务功能是否齐备、相关设施是否完好、食堂开放是否正常、助餐服务收支是否正常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下发通报,督促站点正常运营。三是加强特困失能老人集中照护。结合我区实际,拟制了《南康区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将全区特困失能老年人统一安置到区福利院老年公寓居住生活,并委托区蟠桃园老年公寓进行集中照护,并按规定落实照料护理服务经费,极大地改善了特困失能老年人的居住生活条件和护理水平,提升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入住集中照护机构,截至目前,已入住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85人。11月,我区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被国家民政部选入《全国农村养老典型经验及案例汇编》。撰写的《城乡特困失能人员集中照护研究》作为全省唯一一个县级民政部门的研究课题,被省民政厅列入2020年民政政策理论重点课题。
(四)全面拓展专项社会服务,加快社会事务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1.殡葬改革稳中有进。一是遗体火化率稳步提升。1-10月遗体火化率达94.59%,比上一年度提升了一个百分点,根据气候等因素,11、12月遗体火化率将获得提高。二是公墓建设城乡全覆盖。区生态公墓于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建设石材墓穴近1.5万穴,现已进入项目验收与工程预决算程序。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实现乡镇全覆盖,横寨、镜坝、隆木、坪市、唐江、横市等乡镇公墓建设已完成验收,其余13个将于11月中旬起陆续开展项目验收,预计可新增卧碑墓2.1万穴。三是乱埋乱葬整治初显成效。以全省旅发大会筹备工作为契机,将整治“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作为重点工作督办,制定专项整改方案,联合高速办、路政等部门,对高速沿线逐一核查,对唐江境内重点区域重点督查,确保全区散埋乱葬坟墓数据实、底数清。目前,已摸排1492穴(含“三沿六区”外),完成整治1292穴,整治率87%,其中高速公路沿线可视坟墓已得到根本整治。四是惠民殡葬政策全面落实。基本殡葬服务由三项增加至五项减免,从2020年1月1日起实行遗体接运、遗体火化、遗体冷藏、普通骨灰盒、骨灰寄存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惠免政策,相关费用在区殡仪馆实行“一站式结算”减免。
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高效。制定出台《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办公室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康办发〔2020〕1号),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属地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救助管理长效机制,并建立了全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开展照料服务达标行动、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行动、持续开展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和深入开展集中落户安置等行动,并形成长效机制,救助管理服务质量获得大提升。健全公安与民政部门的落户安置协同机制,对滞留超过3个月以上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22名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实行落户安置,户口安置区福利院。开展“寒冬送温暖”活动,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流浪乞讨人员冻伤冻死事件。建立以公安、城管、民政部门相互配合的街面协同巡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志愿者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参与巡查救助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4人次,医疗救助33人,发放短途路费91人次2100元。
3.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部门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等机制,强化保障措施和建立激励问责机制,为提升留守儿童关爱实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构建关爱体系。在1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所,配备“儿童督导员”,全区279个村(居)委会全部配齐村(居)委会“儿保专干”,9月份举行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班,培训提升关爱保护工作能力,为全区2613名农村留守儿童构建了关爱保护体系。三是打造示范阵地。联合社工组织在浮石乡开展展翼计划试点,在麻双中学、坪市中心小学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课外服务站试点。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四是及时足额发放资金,从2020年1月起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核定儿童73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268581元;核定孤儿97名,发放基本生活费749000元、助学工程补助金156100元;3月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
4.社会组织管理全面加强。一是严格登记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2020年,民政窗口受理审批新成立登记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单位39个,办理社会组织年检240个,接受赣州市局移交民办非企单位1个。目前全区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48个,结合年检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撤销两年以上未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社会组织21个,办理注销登记11个,限期整改7个,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制定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完善平台行政检查事项、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信息,全区社会组织抽检覆盖率100%,完成系统6家社会组织抽检任务并及时录入抽检结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党建质量。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主体责任,扎实开展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三化”建设,打造了南康区夕阳红老年公寓党支部和南康区律师联合党支部2个“三化”建设示范点,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社会组织党建“三化”建设的整体提升。我区社会组织党建“三化”建设工作成绩显著,9月,在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全市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业务培训会精神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三是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复工复产等重点任务,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能力。今年以来,南康区义工联合会、蓝天救援队以及教育、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155个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号召,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广泛开展社会组织“百社解百难”行动,投入资金160.87万元,帮扶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23236人次。
5.社会工作加快发展。通过“抓推广、重培育、促规范”等措施加快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社工机构建设。一是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加快发展。组织200余名社区工作者、机关、企事业、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考试,人数为历年之最。落实社工补助政策,向2名持证社区社会工作者发放社工津贴。二是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发展。通过引智、引才双轮驱动,推进社会工作加快发展。成功争取民政部第二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落地南康,引进广州阳光社会事务中心与我区开展对口指导帮扶,推动了社会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精细化管理、人才系统化培养。引进了在深圳有多年社会工作实践、督导工作经验人才1名,培育成立了“南康区向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全区专业社会工作机构达到2家。社工机构在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疏导、留守儿童关爱、防溺水知识宣传、婚姻家庭关系调解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有益活动。三是志愿服务事业加快发展。全区实名注册志愿者首次突破10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3%,登记注册的志愿者组织达到7家。志愿者、志愿组织在疫情防控、生命应急救援、走失人口寻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文创卫、社会关爱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民间组织补充作用。
6.其他专项事务统筹推进。一是婚姻登记依法开展。推进婚姻登记服务“好差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全区办理结婚登记3255对、离婚登记1191对、补领登记1759对。二是老龄工作有序开展。开展“敬老月”孝亲敬老系列活动。为70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目前,我区 80岁以上老人共有15111人,新增2065人,死亡1440人,共发放高龄补贴1545.715万元。三是区划地名工作有序进行。龙华乡撤乡设镇申报工作进展顺利,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上报至省政府。制定省厅下达的南(康)崇(义)线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和龙岭镇与镜坝镇等7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积极做好界线界桩的现场勘查工作,确保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完成主城区安置点118道路初步命名工作。启动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招投标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对不规范地名进行了征求意见,进行重新命名。
(五)全面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体系与服务创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一是优化基层组织设置,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合理优化社区规模,新增梦想花园和新唐社区。积极开展农村社区和绿色社区示范创建活动,龙华乡崇文村社区、上蒙村社区,镜坝镇洋江村社区、老镜坝村社区被评为省级建设试点示范社区。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经济发达镇体制改革,在唐江镇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改革工作。顺利完成镜坝镇联民村杉下组、长坑组区级并组设区试点工作。目前,我区242个行政村,49个社区居委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100%,其中,面积达300平方米的村(社区)综合服务场所有126个,今年新建、改扩建社区综合服务场所面积达1万余平方米。进一步规范社区管理服务用房的移交,共移交10处总计1448.9平方米。二是加强城乡社区队伍建设,提升村级自治水平。补齐配强村民委员会班子,积极推进“一肩挑”,现比例达70%以上。落实城乡社区工作者报酬政策,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者工资报酬最高可达3600元。制定权责清单和社区事项准入清单,规范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和印章使用范围。结合基层组织党建“三化”建设,规范五室两站两中心功能室设置和整合,统一制定村(社区)内外挂牌和上墙制度标准。完善村(居)民理事会建设,推动落实城乡社区协商议事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民主议事协商议事活动。全区291个村(社区)全部设置“三务”公开栏,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291个村(社区)全部完善和修订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并进行公示。三是推进民政领域行业乱象整治,建立和完善长效常治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民政重点业务结合起来,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的总体要求,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宣传重点,强化线索摸排,对民政基层组织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殡葬、养老、流浪乞讨等重点领域开展行业领域整治,坚决铲除民政民生领域乱象滋生土壤,建立和完善民政民生领域长效常治机制。
二、2021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新时代民政职责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探索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新路子,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一)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一是抓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的精细化管理和规范化操作,提升救助工作效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二是继续推行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民主评议、阳光公示等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因重病、重残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群众排查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群众及时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三是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进一步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照护体系,努力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二)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抓住国家推进养老事业发展机遇,深入开展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现服务质量和消防安全双达标,积极组织养老从业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大力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认真抓好居家和养老服务站点的运营管理,按照“四助五有”(助餐、助娱、助安、助医;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提升服务内容和质量。
(三)推进专项社会事务健康发展。纵深推进殡葬改革,加大移风易俗、绿色文明丧葬宣传引导力度,规范和加强公墓管理,建立健全建后管护长效机制,巩固提升遗体火化率,实现全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全面整治散埋乱葬坟墓,严防整治反弹和回潮现象,全面推进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年内实现捡灰炉和平板炉同等减免火化费用。落实联动机制,做好“寒冬送温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行动。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保护力度。顺利完成龙华乡撤乡设镇工作,推动地名普查成果社会化应用。完成好区慈善会第一次换届选举后续有关工作,进一步完善慈善会组织框架、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指导,培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动社会工作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社会工作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中有更大作为。
(四)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作用,巩固提升社会组织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成果,强化部门协作,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深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把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2021年工作重点,开展备案管理,优先培育发展社区服务、社会事务、慈善救助、文体娱乐类等社区社会组织。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作用。
(五)深化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全面加强对城市社区居委会的管理,促进社区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新成立社区审批,合理划分社区网格。积极协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关系。大力争取赣州市中心城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市级资金补助,落实社区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补助。二是加强对村务公开、村级挂牌整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指导。进一步推进“社区万能公章”的治理、“三型”社区建设和村级民主协商议事制度完善等工作。积极参与省级农村社区、绿色社区示范点创建和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评选等活动。三是平稳顺利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