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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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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经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现就局机关工作人员分工安排如下:

一、办公室(机关重点工作督查室)

负责组织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内外联系和重大活动的组织;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扫黑除恶、节能、五型政府建设、政务公开、工会、共青团、保文、创卫、文明单位、妇委会、计划生育、高质量发展考核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财务股(现代农业攻坚战办公室)

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干部教育培训、人事档案、机关离退休干部、局单位财务、编报部门预算和组织执行、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及工程招投标、农业农村项目检查和验收及绩效考核、农业招商引资、现代农业攻坚战等工作。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村产业发展规划股(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办公室、乡村旅游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区乡村产业发展;负责乡村振兴发展、苏区振兴发展、农业规划、农业产业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加工业、特色产业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农业示范园建设、乡村旅游、农村创业创新、财政惠农信贷通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新农村建设与社会事业促进股(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

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兼管圩镇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农村文化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法规与执法监督股

承担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农业、粮食流通管理行政复议,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等工作监督指导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策改革与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经管站、减负办、失地农民身份认定办)

负责农业农村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综治、信访等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会计管理以及审计监督,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工作,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等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场信息化与科技教育股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与创新、农科教结合和产学研工作;指导全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民职业培育(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就业扶贫培训、农民培训)、人才、农业信息化(益农信息社)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质检站、农产品展示展销办公室)

承担全区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监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宣传和生产技术指导;负责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检测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农田建设与耕地质量保护股(高标办、土肥站)

高标办: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的财政项目和投资政策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承担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肥站:负责土壤培肥、土肥新技术推广、土壤肥力观测、土壤测定、化肥质量监督、乡镇农技站土肥业务指导与管理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农药管理股(植保站)

  负责农业病虫害防治、植物疫情监测与防控、重大入侵病虫害防控、农药经营审批与管理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种植科(农技站、种子站)

负责粮食生产、农业技术推广、良种良法示范推广、农情信息、农业统计报表、稻谷补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粮食抽样调查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能源站(农业生态保护与综合利用办公室)

负责农用地污染防治理、外来生物调查、农村沼气池安全生产、农作物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国控省控农用地土壤及农产品取样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红壤办

负责红壤开发项目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经作站

负责蔬菜产业、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指导、菜篮子工程、社区蔬菜便利店等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执法队(普法办)

负责普法、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产业扶贫办

负责农业产业扶贫工作。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点: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道林海大厦

负责人:龙清生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63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