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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届政协二次会议第3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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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磊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拓宽渠道,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资金投入

一是2022年起,区财政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资金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农田水利工程维养资金238万元纳入区财政预算。根据2022524日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工作协调会精神,该资金主要用于2017年后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折合亩均投入20.64/亩;二是根据省有关文件,结合项目区工程维养需要和项目年度资金结余情况,将项目年度结余资金整合用于项目工程建后管护,截止2020年度,项目结余资金270多万元,通过整合上述资金,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资金共落实到位508万元。上述资金主要用于巡管和维养两个方面,具体预算为巡管经费34.9万元,维养经费473.1万元。

二、设立应急维修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在维养经费中,安排100万元,统筹用于农田设施破坏的应急维修,对需维修的经所在乡镇上报并经区农业农村局现场核实后,由区水投公司或乡镇农水协会负责组织维养,维养验收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拨付维养费用。

三、引进“田管家”智慧高标监管平台,加大监督巡查力度

一是区农业农村局引进“田管家”智慧监管平台,安排111名巡管员对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进行日常巡管,原则上每月巡查一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监管平台可事实跟踪汇总;二是在项目区醒目位置设立建后管护公示牌和投诉电话,自觉接受项目区群众监督、反映;三是利用监管平台,可随时监督建后管护经费的使用及管护维修效果落实;四是制定监督考核方案,对巡管员工程维养单位进行巡查考核,每月对考核情况进行全区通报;五是加大项目“非农化”、“非粮化”巡查力度,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在统一摸排的基础上,按照“严格遏制增量,分类消化存量”的原则,通过宣传、动员、引导和耐心说服等手段,引导项目区群众自觉整治项目区历史形成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同时会同区土地执法部门,对项目实施出现的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坚决查处打击;六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在施工期间加强工程质量监管的基础上,对在质保期内,确因工程质量问题不达标导致的工程损毁,一律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到位,否则,按照维修工程造价,直接扣除施工单位质保金,用于工程维修。

四、强化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宣传引导

一是要求各乡镇通过会议、培训、各类媒体等宣传手段,加大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建后管护工作的知晓度、认知度,并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建后管护工作;二是及时总结建后管护好经验、好做法。在建后管护工作运行中,区高标办要及时总结周边县(市、区),各乡镇、村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新动态、好典型,通过“树典型、立标兵”,营造全民关心、全民自觉爱护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引领,确保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实行“管、护”分离。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采取“巡管”和“维养”分离,即巡管员按工作部署,具体负责项目区工程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总上报,同时对维养后的工程质量协同监督维养质量。维养单位具体负责按标准对损毁工程进行维养,确保工程维养质量;二是严格落实“谁损坏、谁赔偿”的工作制度,切实树立国家财产、集体财产“神圣不可侵害”意识,并对该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工作考核,同时,将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纳入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年度考核。

十分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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