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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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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邱国梅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建议》(第8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南康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1.针对产业基地建设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受地理环境影响,南康区确实很难形成较大规模的农业生产基地,目前政府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化种养,依托当地情况发展产业基地。如龙回、浮石、横寨、赤土、朱坊等乡镇发展果业;龙回、隆木、坪市、大坪、麻双等乡镇发展优质稻,唐江、龙华等乡镇发展蔬菜产业。

2.针对产业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今年我区通过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强化涉农资金整合力度等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的投入。2022年,预算投入土地出让收入2.45亿元用于农业农村项目;投入乡村振兴领域专项债券资金规模达11831万元,较2021年增加8986万元;争取上级农业保险保费资金1879.97万元;财政安排风险缓释金4375.03万元,安排贴息资金561万元,通过银行发放农业产业贷款。同时开展“千企兴百村”行动,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

3.针对存在滞销的风险。目前我区正在建设农产品电商平台,依托南康家具带动南康农产品向外发展,同时鼓励各企业积极发展电商产业,通过直播带货等方式,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

二、关于规模发展龙头企业”的建议

今年,我区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大力开展招商行动,全区各乡(镇、街道)班子成员、各村书记对标“每人至少完成1个招商任务”的要求。紧紧围绕优质稻、蔬菜、甜柚、油茶等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引进了一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旅融合、农产品电商等农业项目。截至6月底,全区共对接招商引资项目共512个,投资总额约61.66亿元。签订框架协议477个,正在跟踪洽谈11个;已签订正式合同或已落户430个;已开工建设425个,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84个。6月份已推荐江西阿姆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硒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赣州市乐华果业有限公司新申报2022年度赣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以龙头企业为主导,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工合作的方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目前我区已有省级示范农业产业联合体1家(赣州市南康区东坚农业产业联合体),今年推荐申报1家(赣州市南康区丰泰农业产业联合体)。

、关于捆绑政策倾斜扶持力度”的建议

今年来,我区积极落实《南康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康府办字〔202161)文件,大力培育发展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乡村旅游点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土地流转、建设用地、农产品品牌创建推广、展示展销、人才培养、金融支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同时积极落实上级相关政策,如:省农产品加工补助(贴息)项目、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省级精品农庄项目等,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兴旺。

十分感谢你们对我区农业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以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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