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一)20公里(含)以内奖补5元/吨;
(二)20-50公里(含)奖补10元/吨;
(三)50公里以上奖补15元/吨。
本补贴方案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另行制定印发。
附件:
1.南康区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企业填写)
2.南康区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经纪人填写)
3.南康区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申报审核表
4.南康区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
一、补贴对象
(一)20公里(含)以内奖补5元/吨;
(二)20-50公里(含)奖补10元/吨;
(三)50公里以上奖补15元/吨。
本补贴方案试行期为一年,试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试行期结束后,根据执行情况另行制定印发。
附件:
1.南康区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企业填写)
2.南康区粮食收购主体备案表(经纪人填写)
3.南康区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申报审核表
4.南康区2024年粮食收购运输费用补贴资金审核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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