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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三届五次会议第2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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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志坚委员:

在区政协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精准施策发放涉农补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衷心感谢南康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多方调查及专题研究,现将我区涉农补贴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涉农补贴基本情况

南康区涉农补贴政策主要有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种植早、晚稻奖补等,奖补对象及标准如下:

序号

名称

奖补对象

政策内容

奖补标准

备注

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

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有耕地承包权的

农户

对未出现撂荒的农户按一轮承包耕地面积补贴

112元/亩

2

稻谷补贴

实际种植早、中、晚稻的种植农户、大户、种粮企业

按早、中、晚稻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到户

按面积据实测算后补贴到户

3

水稻完全成本保险

所有水稻种植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种粮企业等

水稻保险金额为1100元/亩,保费为44元/亩。按早、中、晚稻播种面积给予水稻完全成本保险补贴。

各级保费补贴44元/亩,其中中央19.8元/亩,省级11元/亩,设区市级2.2元/亩,县级2.2元/亩。农户自缴8.8元/亩。

50亩(含)以上由种植主体按早、中、晚稻面积自缴,50亩(含)以下小农户由乡村统保,免缴农户保费。

水稻制种保险

水稻制种户

水稻制种保险金额为1500元/亩,保费为120元/亩。

各级保费补贴120元/亩,其中中央48元/亩,省级30元/亩,区级12元/亩。农户自缴30元/亩。

4

农机购置补贴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目录内农机

按文件按机型

5

粮食最低收购价

种粮农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国家根据早籼稻、晚籼稻每年确定最低收购价

二、区级奖补政策

1

种植早、晚稻奖补

种粮农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1亩(含)-10以下

150元/亩,其中早稻90元/亩,晚稻60元/亩

水稻直播10亩以下的,按小农户标准奖补;10亩(含)以上的,奖补200元/亩,其中早稻120元/亩,晚稻80元/亩,验收办法另行下发。种植中稻、一季稻等不予奖补。

10亩(含)-100亩以下的

300元/亩,其中早稻180元/亩,晚稻120元/亩。

100亩(含)以上的

350元/亩,其中早稻210元/亩,晚稻140元/亩。

2

早稻集中育秧奖补

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企业、家庭农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早稻集中连片塑盘保温育秧且秧田面积5亩(含)-10亩以下的。

600元/亩(按棚内面积500㎡折算为1亩)

早稻集中连片塑盘保温育秧且秧田面积10亩(含)以上的

1000元/亩(按棚内面积500㎡折算为1亩)

早稻集中连片育机插秧2亩(含)以上的

1500/亩(按棚内面积500㎡折算为1亩)

3

水稻制种奖补

制种主体

50亩及以上的

300元/亩

4

撂荒复垦补种水稻奖补

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新治理撂荒1亩(含)以上并种植早稻的

300/亩

2020年以来已奖补过的田块不再享受

二、涉农补贴申报及发放流程

涉农补贴项目整体按照“农户申报、村组登记、乡镇审核、区级抽验、乡村公示、资金发放”的程序实施。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村组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村级公示等程序后,将登记到户的耕地面积上报乡镇。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乡镇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查,最终确认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区农业农村局会区同财政局,以农财两家文件逐级上报补贴面积。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各县(市、区)申报的补贴面积,核算分配补贴资金,并将补贴资金切块下拨至各县(市、区)。县(市、区)将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拨付到农户,并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在县政府或县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政务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涉农补贴项目资金的监管

涉农补贴项目资金来源广泛、资金量大、涉及领域多、监督监管难度大。南康区聚焦涉农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以涉农补贴资金发放特别是补贴领取为切入点,坚持查补贴发放、访农户领取相结合,重点纠治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惠农惠民补贴资金;迟拨滞拨、逾期兑付惠农惠民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审核把关不严、不及时、超标准、超范围及重复发放;未按要求公开公示或选择性公开公示;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结合实际,紧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全面压实责任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对每一笔项目资金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实施进度、资金使用绩效等清单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2.健全工作机制从项目谋划储备、申报立项、资金分配、项目实施、过程管理、资金拨付、绩效评价等全环节入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

3.强化过程监管利用数化手段实施全过程监管,努力破解“基础数据不准确、资金拨付进度慢、违规挪用截留、实施程序不规范、绩效评价走过场”等堵点难点。

    4.加强绩效评价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综合运用政策制定、资金分配、约谈通报、考核评价等形式,动真碰硬强化监管,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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