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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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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及《赣州市南康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康字〔2016〕87号),我局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落实到完善学法制度、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政务公开等法治建设各方面,有效提升我局干部职工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我局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设相关股室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制定《南康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南康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等,对2020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教育,强化管理

(一)落实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

坚持把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推进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等各项农业法治实践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建立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自学等学法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普法教育制度。首先是党员干部带头学好法、用好法,完善了党学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法规制度和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法2次。

二是建立了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周抽出半天时间用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案例 “以案说法”,定期组织学法体会交流,在学习形式上,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集中学与个人学”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强化法纪意识,积极做好防范。

(二)开展多种形式普法宣传活动。

广泛通过网络、广播、电视、LED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途径和可用平台资源开展普法宣传,积极扩大农业普法覆盖面。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等涉农法律法规,在培训班、活动日、咨询点、农业技术指导活动等工作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组织有信誉、守诚信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诚信承诺和现场咨询活动2次,培育典型、孵化经验。

二是开展好各类普法普规宣传活动。在 6月16日安全生产月活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采取制作展板、印发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农药管理条例》等涉农法律法规向过往群众进行了宣传,共出动宣传人员160人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0.5万份,接受农民咨询600余人;

三是开展“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实抓好农民群众的法治宣传,针对脱贫奔康、生产生活方面的法治需求,大力宣传委、政府的精准扶贫政策和涉及土地承包、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劳动合同等与干部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农技推广、动物防疫等工作不断加强对种养农户、农业生产经营企业、社会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加大“法律进村入户”宣传活动力度。

(三)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

继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江西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康梅为法律顾问,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参与局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及其它法律事务,2020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涉农纠纷5起,进一步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三、建立机制,依法行政

推进农业依法规范化管理,把农业依法行政落实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推广、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

(一)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并印发了《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和粮食局重大事项决策后评估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南康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南康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方案》、《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及黑名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规章和管理制度。

(二)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局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强制备案规定,积极组织或参与案件评比活动。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对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条款、新发布法律、法规等知识以及出具执法文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业务规程进行重点解读讲习。

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农业执法大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局领导小组批准再立案,处罚意见由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成员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是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群众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三)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我局制定下发了《南康区农业农村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及时更新和完善了“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同时依据我区农业生产情况合理确定每个监管事项的监管频次和抽查比例,严格规范市场执法行为,避免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情况发生。按要求每年制定了年度计划,开展了双随机执法检查。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了双随机抽查检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

二是完善“互联网+监管”,对照市局事项清单,同时结合我区农业执法实际,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际认领监管事项42项、行政检查47项、行政处罚45项、行政强制3项、其他1项。同时合理完善了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重点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上报和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加快行政许可办理速度,一年来我们共出动执法人员590人次,对辖区内20多个镇市场,116家农资经营门店,27家规模以上蔬菜基地及涉农专业合作社进行了巡查和排查,立案4起,结案4起,调解2起因种子产品引起纠纷案。查处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的肥料产品1起,查处未按规定建立、保存农产品记录档案2起,查处包装标签与登记不符的肥料产品1起。依法依规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4本。

2020年,在局党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2021年主要工作:

(一)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机、植检、动监、农业环保培训活动,使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二)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三)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适时调整行政权力流程图及一次性告知单,细化各权力的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方式及承办信息,向社会公布,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实施行政权力,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和立即办马上办等“限时办结”制度,缩短审批时间、减少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率。

3.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