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注意!
龙回镇对违反儿童、青少年防溺水行为
实行举报有奖激励!


为进一步抓好防范儿童、青少年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范溺水工作体系,完善全社会参与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范溺水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溺水风险,遏制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儿童、青少年生命安全,经研究,从即日起,对在龙回镇辖区范围对违反儿童、青少年防溺水行为实行举报有奖激励。凡在龙回镇范围内发现学生违反儿童、青少年防溺水行为可立即到辖区村(居)委会举报,经查属实的,每例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举报范围
对违反儿童、青少年防溺水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儿童、青少年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儿童、青少年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危险水域玩耍、烧烤、游泳、划竹排、钓鱼、捉鱼、摸田螺等情况的;
(三)儿童、青少年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四)偷盗或故意损毁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救护设施的。
二
相关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受理举报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三
举报方式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