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为区本级部门单位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管理和协调;
(二)制定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三)为各部门单位进驻的工作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
(四)对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和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
(五)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
(六)对区直、驻区部门(单位)经区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和分中心进行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统一考核;
(七)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八)负责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监管;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职责
(一)秘书科
负责承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内外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政务、事务、财务工作;负责综合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关、办事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行政服务监管料
负责拟定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为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进行组织与协调;对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质量、效率和涉及的收费进行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协调处理由此产生的争议和纠纷;为窗口办理行政服务事项提供服务;提出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和考核计划;负责对专业办事大厅、分中心、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业务指导、工作协调、业务数据汇总和统一考核工作;负责中心网站、电子网络的日常管理和维护,组织协调全区行政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工作。
机构地址: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附属楼4楼
负责人姓名:何瑜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7-6625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