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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行政审批局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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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职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和区直部门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委托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程序需要,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图纸审查、技术论证、项目验收、听证论证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牵头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协调解决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负责落实上级下放、取消的相应行政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牵头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监督和指导其他区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八)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政务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对窗口及进驻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相关部门。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区直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的工作。

(十)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督办全区政务服务投诉,负责12345政务便民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建设和监管。

(十三)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档案股)负责承办单位内外联系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批资料和机关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管理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理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老干部和人员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应急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和政务服务中心后勤保障、物业、餐饮等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郑瑞山,联系电话:0797-6625141,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3楼304室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股(政策法规股)。负责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体规划、方案及相关意见;负责起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综合性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及上报备案汇编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牵头落实和承接国家、省、市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公布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审批条件等;负责编制和管理区级行政职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负责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简和目录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区直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和日常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邓诗平,联系电话:0797-6605238,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2楼207室

(三)政务服务管理股(政务信息管理股)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区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组织拟订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政策、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考核;承担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管理方面政策法规的研究、宣传、培训;负责管理、协调、规范、监督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区级行政审批服务运行机制和流程;负责审批流程中的受理和出件环节;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运行和管理;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单位专业办事大厅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协调;负责区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网络、信息设备维护和管理;负责各类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化平台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信息化、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钟璐,联系电话:0797-6625041,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2楼205室

(四)政务服务监督股。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环境的整治及对相关部门单位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负责全区统一政务服务投诉的转办、跟踪督办和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区政务服务中心、区级单位专业办事大厅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监督与考核。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慧,联系电话:0797-6623142,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2楼207室

(五)投资项目审批股。负责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工信局等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负责本股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勘验及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赣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与本股室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公布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等;负责与区本级及其上级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叶卉,联系电话:0797-6619718,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2楼

(六)市场服务审批股。负责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旅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负责本股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勘验及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赣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与本股室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公布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等;负责与区本级及其上级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何云,联系电话:0797-6625191,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1楼111室

(七)社会事务审批股。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区教科体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档案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牵头负责本股室承担的行政许可及其相关联的审批事项的勘验及专家评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落实国务院、省政府、赣州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与本股室相关的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工作,公布承接事项的审批流程、审批条件等;负责与区本级及其上级业务部门、监管部门的联系、对接、 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钟延华,联系电话:0797-6625045,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1楼109室

机关党总支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20设局长1名,副局长2股级职数8名。


    办公地点:南康区金融中心裙楼1号楼

    负责人姓名:何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625141,电子邮箱:nkqxzsp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