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依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二、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
三、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办理地址】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1楼
【办理窗口】通用综合⑤-⑨号窗口
【查询网址】登陆“江西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jxzwfww.gov.cn/?flag=gj
【咨询电话】0797-6625045
四、办理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材料清单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2、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4、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或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5、水质达标排放承诺书;6、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有关材料。
六、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区城管局按照赣建城[2001]28号、赣建城[2006]41号、赣市规建字[2006]173号文件精神收取。
八、监督电话:0797-66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