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部门2022年度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是区政府主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牵头拟订全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政务服务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和区直部门划入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委托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将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审批程序需要,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验、专家评审、图纸审查、技术论证、项目验收、听证论证等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牵头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协调解决区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五)负责落实上级下放、取消的相应行政审批权限的承接工作;承担区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负责牵头全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负责推进区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七)负责监督和指导其他区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八)管理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政务服务行为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对窗口及进驻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管理考评,并将考评结果通报相关部门。负责对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区直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的工作。
(十)负责指导乡(镇、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十一)负责受理、督办全区政务服务投诉,负责12345政务便民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建设和监管。
(十三)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本级。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38 人,其中在职人员 38人,离休人员 0 人,退休人员 0 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57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 7057.41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增加5840.87 万元,增长480 %;本年收入合计 7057.41 万元,较2021年增加5840.87 万元,增长48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惠企政策兑现资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6961.31 万元,占 98%;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 96.09 万元,占 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7057.4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057.41万元,较2021年增加 5840.87万元,增长480 %,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惠企政策兑现资金;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较2021年减少14.72 万元,减少100 %,主要原因是:财政年末收回剩余指标,无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571.2万元,占 22 .26%;项目支出5486.2 万元,占77.74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706.7 万元,决算数为 6961.3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407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84.22 万元,决算数为 1452.6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6.25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非必要开支。
(二)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 358.2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部分惠企政策兑现资金在此功能分类项目中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6.07万元,决算数为 1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正常列支。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6.41万元,决算数为 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正常列支。
(五)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5127.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惠企政策兑现资金在此功能分类项目中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475.11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746.39 万元,较2021年增加334.47万元,增长81.19 %,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招录公务员3人,事业编3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划转17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626.84 万元,较2021年增加316.52 万元,增长 101.99 %,主要原因是:增加相对集中许可权审批事项划转的制证费,审批费;市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21 万元,较2021年增加0.57 万元,增长 89 %,主要原因是: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 100.67 万元,较2021年减少253.94 万元,下降 71.61 %,主要原因是:“好差评”“赣服通”南康分厅等平台建设费余款支付。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0万元,决算数为 8.43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 42.15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 4.96 万元,增长142.94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20 万元,决算数为 8.4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2.15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4.96 万元,增长142.94 %,主要原因是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业务、政务服务工作任务的增加,加之需与省、市主管部门对接业务,外地来我区参观、调研、考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极为频繁,考察调研的批次和人数呈现大幅度增长,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组建了南康区行政审批局,主管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从16个单位划转了188项审批事项,与市局和乡镇业务联系更多更频繁,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70 批,累计接待 769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累计接待 0人次,主要为:外地来我局参观、调研、考察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全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 0 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727.51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57 万元,增长 9.41 %,主要原因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市民服务中心搬迁新办公楼等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0.6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0.6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0.67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0.67 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 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 0 %,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1739.11 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
组织对“赣服通4.0平台”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区行政审批局结合我区实际,对“赣服通”南康分厅4.0版建设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并积极与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沟通对接,明确了建设目标与任务。在“赣服通南康分厅”3.0的基础上,依托省、市“赣服通”4.0平台,利用大数据交换平台、信用平台和“区块链+政务服务”等平台,打造“信用办”政务服务新模式,上线一站式企业服务专区、跨域通办专区及更多公共便民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信用政务新平台,实现掌上办、信用办、一链办、无证办、跨域办和智能审批。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舒适度、满意度,加快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1.31万元,其他资金预算支出96.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部门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部门2022年度自评得分为9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要求,我部门对2022年度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绩效自评,范围包括:赣服通南康分厅4.0等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窗口人员着装更新、评审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专项经费等项目,涉及金额21739.11万元。
总体目标:实现政务服务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的目标,我局的行政效能、综合管理水平、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
阶段性目标:政务服务目标稳步推进与落实,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进简政放权,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人民群众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具体工作开展如下:
1.工作组成立及其方案的制定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专门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确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审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汇总并按时报送绩效评价报告。
2.坚持自评原则,确定自评对象
按照切实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的原则。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制定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和合理可行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绩效目标。每阶段,对既定绩效目标进行一次评估,以及时调整计划目标,使资金使用效益达到最高。
4.综合评价结论
我单位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及时收集有关资料。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总结以往工作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着重加强对各个项目二、三级指标的设置及评分标准的业务指导,反复与各项目单位进行商讨,针对不同项目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定指标及评分标准,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对上报的数据认真审核,重点分析未完成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措施,共同努力,保证自评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专款专用,确保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安全性、合理性,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做到项目资金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使用。
(2)项目过程情况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结合专项资金管理相关政策和制度,使用和监管资金。
(3)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实施及效果跟踪管理、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的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发挥了项目效益,保质保量完成了目标任务。
6.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
(1)原因分析
项目支出的执行情况与目标值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有:1.有关项目剩余合同总价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才能退回;2.惠企政策兑现资金涉及责任单位,兑付事项较多,金额大未能及时兑付;3.由于年底时间紧,部分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2)改进措施
加强项目实施的程序管理。合理制定项目实施计划,质量指标设置,实施过程监控,实施结果评估,使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确定资金支出结构,规范资金的使用比例,确保审查监督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对资金使用的合规性与使用进度进行有效监控。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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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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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赣服通 4.0 建设有关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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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
实施单位 |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
|||||||||
资金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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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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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 |
150 |
150 |
150 |
10 |
10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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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150 |
150 |
150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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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 |
0 |
0 |
0 |
-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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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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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完成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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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服通南康分厅”3.0 的基础上,依托省、市“赣服通”4.0平台,利用大数据交平台、信用平台和“区块链+政务服务”等平台打造“信用办”政务服务新模式。上线一站式企业服务专区、跨域通办专区及更多公共便民和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信用政务新平台,实现掌上办、信用办、一链办、无证办、跨域办和智能审批。 |
2022 年实际完成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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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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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 |
分值 |
得分 |
执行率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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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 |
上线更多 |
>=2 |
2 |
10 |
10 |
|
||||
质量 |
充分利用 |
>=100 |
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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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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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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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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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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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平台建设 |
150 |
15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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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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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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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社会公众 |
100 |
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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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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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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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可持续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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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 |
100 |
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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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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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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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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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窗口人员着装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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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
实施单位 |
赣州市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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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执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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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 |
26.95 |
26.95 |
26.95 |
10 |
100 |
10 |
|||||
其中: |
26.95 |
26.95 |
26.95 |
|
100 |
|
||||||
其他资 |
0 |
0 |
0 |
- |
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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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原因及整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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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完成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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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民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管理,规范工作人员行为,提升政府形象、提高服务质量 |
2022 年实际完成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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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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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 |
实际完成 |
分值 |
得分 |
执行率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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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出指标 |
数量 |
采购数量 |
>=77 个 |
77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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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采购标准 |
>=3500 元 |
3500 |
1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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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每两年采 |
=2 年 |
2 |
20 |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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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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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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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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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整体形象得到全面的提升 |
=100 |
10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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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干部职工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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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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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满意度 |
在职人员满意度 |
=1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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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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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赣服通”4.0项目评价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述:在“赣服通南康分厅”3.0的基础上,依托省、市“赣服通”4.0平台,利用大数据交换平台、信用平台和“区块链+政务服务”等平台,打造“信用办”政务服务新模式,上线一站式企业服务专区、跨域通办专区及更多公共便民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信用政务新平台,实现掌上办、信用办、一链办、无证办、跨域办和智能审批。
(2)立项依据:《关于印发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19号)、《关于印发赣州市“赣服通”4.0版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1〕22号)
(3)实施主体:南康区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赣州市南康区“赣服通”南康分厅4.0建设工作方案》(康政务办字〔2021〕5号)
(5)实施周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区行政审批局结合我区实际,对“赣服通”南康分厅4.0版建设内容进行了认真调研,并积极与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沟通对接,明确了建设目标与任务。在“赣服通南康分厅”3.0的基础上,依托省、市“赣服通”4.0平台,利用大数据交换平台、信用平台和“区块链+政务服务”等平台,打造“信用办”政务服务新模式,上线一站式企业服务专区、跨域通办专区及更多公共便民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信用政务新平台,实现掌上办、信用办、一链办、无证办、跨域办和智能审批。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舒适度、满意度,加快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财政项目支出行为,为今后更合理地安排实施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按照财政规定的共性指标体系,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并广泛征求意见,按反馈意见对评价工作方案进行修改。
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项目实施部门自评和绩效评价小组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对象确定及工作组成立。实行权责划分,项目实施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各司其职,实施部门主要对项目进展及各项基础性指标开展填报工作,财务人员主要对项目资金支出开展填报工作,绩效小组主要对绩效评价开展工作
2.基础数据收集及整理。一是项目实施部门和财务人员根据评价指标进行数据填报,评价小组对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核;二是评价小组根据填报的基础性数据进行计算、汇总、分析。
3.评价报告撰写。对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提出相关建议再对报告进行修改。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评价结果
“赣服通”4.0项目支出部门绩效评价评分结果为96分。
(二)主要绩效
积极完成年初设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舒适度、满意度,加快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从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及资金投入三方面来评价。
项目已根据相关项目审批程序申报设立,并按照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了完整的申报材料。该立项依据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相关立项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相关审批文件、材料符合要求。
绩效目标包括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对本项目的产出指标(建设规模、建设质量)作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符合《江西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该项目的资金额度与年度目标相适应,做到了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二)项目过程情况
资金支出方面,严格执行支出审批制度,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严格遵循完整的财务报销流程,完善各流程环节。
(三)项目产出情况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各供货单位已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开发,现均已验收合格。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的实施,完善“赣服通”4.0县级分厅建设,组织梳理县级服务事项和业务场景,根据实际办理业务的需求,对“赣服通”县级分厅房屋租赁备案等原有的服务事项根据实际需要、用户反馈进行优化改进。保障房申请、水务燃气查询缴费、就医挂号查询等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基于“赣服通”平台提供区(县)政务服务大厅线上总入口,“网上大厅”集成政务服务大厅各窗口的服务内容、楼层功能分布、事项申报材料及咨询电话等信息,构建起一个集访问、 浏览、查询、申报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虚拟政务服务大厅。
通过对比各工作任务和计划,基本能够按照任务和计划开展工作,能够按照预算设定的绩效目标实施评价,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本次绩效评价由单位自行自评,由于人员专业性受限,在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设计上难免不够客观。另外,由于评价时间有限,在收集资料数量和调查对象数量上有限,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汇总数据以及量化分析的准确性。
推进制度建设是提高绩效管理长效性和规范性的保障。为确保项目绩效管理有序开展,结合单位实际,我单位先后制定了多项管理相关制度,有效保障了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