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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康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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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康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施工项目部、监理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高效、顺利开展,制定南康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819

南康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工作方案

近期,我市部分县市区相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补齐建筑施工安全基础薄弱、隐患整治不彻底、安全监管措施不到位等短板,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类似事故发生,决定在建筑施工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区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赣州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安办字〔2021〕36号)、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市建安办〔2021〕15号)、区安委办《关于在全区迅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康安办字〔2021〕21号)等文件精神及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动员全行业力量,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检查、排查、整治一批建筑安全领域隐患,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危大工程、重大隐患严防死守、铁腕整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检查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结束,按照统筹兼顾原则实施不间断的大排查大整治。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对工业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校建项目等重点项目进行排查整治。

行动安排

结合工作实际,住建局组成5个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和1个督导组分头实施:

第一检查组:

组长:王  彬

成员:幸  飞、陈  超,负责监督一组监管项目;

第二检查组:

组长:朱生林

成员:谢冬平、赖庆伟,负责监督二组监管项目;

第三检查组:

组长:邱国敏

成员:王海燕、卢  著,负责监督三组监管项目;

第四检查组:

组长:付  瑾

成员:李道有、刘学文,负责监督四组监管项目;

第五检查组:

组长:彭  杰

成员:严  峣、张  章,负责监督五组监管项目;

督导组

组长:吴礼华

成员:谢路长、扶教辉、廖远盛、王  辉、曾照祥,负责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督导

各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可参照实施。

、大排查大整治步骤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分四个步骤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前)。

制定印发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全面动员部署,迅速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28日前)。各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将自查情况及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8日至9月20日)。各单位、各检查组对各项目开展地毯式排查,不漏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风险要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实现有效管控。

(四)巩固提升阶段(9月30日前)。各单位、各检查组要认真梳理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政策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落实。

、大排查大整治重点

1.施工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今年以来排查的各类隐患整改情况;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擅自进行建设活动情况;是否存在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相关建设活动情况及层层转包、违法建设情况;项目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情况;项目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项目安全生产“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三宝、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建筑起重机械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和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企业安全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措施落实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项目危大工程清单情况等。

3.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检查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专家论证情况。排查所有在建或停建未回填的深基坑(高边坡)项目以及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工程、土石方工程,重点检查以上工程的施工质量,边坡或护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沟、坑周边堆载情况,排水措施;工程防护是否到位,包括周边防护栏杆、施工电梯、施工吊篮、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并进一步强化对这类工程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实时动态监控手段和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等。

5.脚手架、室内作业架和移动式作业架等安全管理。检查在建项目脚手架的租赁、安装、使用、维护全过程的管理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脚手架搭设、拆除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脚手架搭设分阶段组织验收情况等。排查所有内外脚手架、模板支架、卸料平台、室内作业架和移动式作业架,特别是加强对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拉结点、剪刀撑的检查,严把脚手架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和验收关,确保脚手架安全。

6.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施工方案编制及审批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等。排查所有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基础、附墙、拉结点等涉及结构稳定的关键设施。四级风时,一律停止大型设备拆装作业;六级风或暴雨时,一律停止大型垂直运输设备作业,保证大型机械设备安全。

7.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安全警示标志、防护棚等安全设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人员登高作业防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方面的安全防范和防护措施情况,高处作业点、各层平台、走道稳固及堆载情况等,建筑工地“三宝”使用情况和临边洞口的防护情况。遇暴雨、六级以上强风,一律禁止进行攀登、悬空露天作业,确保人员安全。

8.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电器设备、电箱防雨设施应配置齐全,各类安全用电防护措施应落实到位,工人宿舍内严禁私接用电线路,严禁将用电线路沿地明敷,手持电动机械应配置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室内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

9.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维护,消防演练等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电动车充电管理、大功率电器设施使用及管理的情况等。

10.工地临时设施安全管理。排查建筑工地临时工棚、材料仓库、围墙等临时设施,对存在安全隐患地做好修缮加固工作,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对建筑工地出现堵水或内涝的,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对临时设施位于地质条件复杂或可能造成地质灾害地段的,及时报告国土、水部门,落实防范措施;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施工现场要及时撤离人员,防范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

11.工地应急处置准备管理。做好建筑工地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要确保应急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确保垂直运输设施的稳固和防风安全,确保临时用电设施防水防触电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2.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辆管理情况。建筑工地工程运输车辆制度建立、人员明确等管理情况,建立运输车辆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情况,对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13.工地现场值班值守。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严格执行应急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和应急响应制度。出现灾情险情要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人员,确保及时掌握、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对出现重大迟漏报情况或由于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失的,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守住安全底线。各企业、项目务必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底线和红线思维,紧绷安全之弦,毫不放松抓好抓实抓细各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加大安全投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落实设施设备安全维护,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自查、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建筑施工各类安全风险,全力防范各类事故灾害发生。

(二)敢于动真碰硬,全面排查整治。各检查组、督导组要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建设单位落实安全管理首要责任,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强化整改落实,切实消除隐患。企业、项目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务必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对号入座、坚决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迅速行动,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整改时限,所有问题必须按时整改完成,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地生根。

(四)加强执法监管,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查处违法违规施工行为力度,各检查组、督导组要切实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不走过场,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严格履行职责。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狠抓施工、监理企业管理人员到位情况,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限期逐一整改到位。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工作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事故多发频发的企业、项目,要依法依规一查到底,该通报的通报、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该挂牌督办的挂牌督办,并列入“黑名单”管理;对因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不力、人员履职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并严肃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置。通过处罚手段,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